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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C 的诊断和治疗. 浙二医院血液科. 一、 DIC 的定义. 弥散性血管内凝血 ( Disseminated Intravascular Coagulation, DIC ) 是一种发生在许多疾病基础上,由致病因素激活凝血系统,导致全身微血栓形成,凝血因子被大量消耗并继发纤溶亢进,引起全身出血的综合征. 二、 DIC 的主要病因. 严重感染 :细菌/病毒/立克次体/原虫/螺旋体/真菌. 恶性肿瘤 :白血病/淋巴瘤/恶组/癌播散. 病理产科 :羊水栓塞/感染性流产/死胎滞留/重症妊高 症/子宫破裂/胎盘早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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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C的诊断和治疗 浙二医院血液科
一、DIC的定义 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sseminated Intravascular Coagulation,DIC)是一种发生在许多疾病基础上,由致病因素激活凝血系统,导致全身微血栓形成,凝血因子被大量消耗并继发纤溶亢进,引起全身出血的综合征
二、DIC的主要病因 严重感染:细菌/病毒/立克次体/原虫/螺旋体/真菌 恶性肿瘤:白血病/淋巴瘤/恶组/癌播散 病理产科:羊水栓塞/感染性流产/死胎滞留/重症妊高 症/子宫破裂/胎盘早剥 手术创伤:大手术/体外循环/骨折/烧伤/蛇咬伤 医源性疾病:药物/肿瘤放化疗/溶血性输血反应 全身系统疾病:恶性高血压/肺心病/ARDS/坏死性胰腺炎/重症肝炎/急进性肾炎/酮症酸中毒/SLE/溶贫/GVHD等
三、发病机制 促凝物质入血或其它因素 血液高凝状态 继发性 纤亢进 PLT粘 附聚集 广泛血管内凝血 消耗凝血因子 Fib降解 低纤维蛋 白质血症 FDP↑ 凝血机制障碍 血液低凝状态 抗凝作用 PLT减少消耗 出血倾向
DIC的进程 DIC相关的原发疾病 凝血系统活化 广泛的纤维蛋白沉积 血小板和凝血因子消耗 微血管血栓形成 血小板减少及凝血因子缺陷 器官衰竭 出血
四、临床表现 症状与体征具有高度可变性 基本症状 ▲ 出血(多部位性 ) ▲ 低血压或休克(不明性) ▲ 栓塞(广泛性) ▲ 溶血(微血管性) 人类卵黄囊旋回培养中造血岛
四、临床表现 DIC特殊体征 出血点 外科伤口出血 紫癜 外伤伤口出血 血泡 静脉穿刺部位出血 周围性紫癜 动脉渗血 爆发性坏疽 皮下血肿 人骨髓CD34+ c-Kit low 细胞(LTC-IC)
DIC微血栓所致的终末器官功能紊乱 器官系统 发病率(%) 皮肤 70 肺 50 肾 50 垂体后叶 50 肝脏 35 肾上腺 30 心脏 20
五、实验室检查 1、消耗性凝血障碍(PLT及凝血因子↓) 1)PLT ↓ 2)PT延长 3)Fib↓ 4)ATIII含量及活性↓ 5)血浆因子VIII:C活性↓
五、实验室检查 2、继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 1)纤溶酶原含量及活性↓ 2)纤维蛋白(原)降解产生FDP明显↑ 3)3P实验+ 4)乙醇胶实验+ 5)D-二聚体↑
Pre-DIC(DIC前状态) DIC前的高凝状态,即指存在DIC的诱发因素和凝 血-纤溶异常,但尚未达到DIC的确诊标准,其临床 表现往往不突出,有赖于实验室检查协助诊断
DIC诊断标准 ——2001年全国第七届血栓与止血会议标准 ▲ 存在易致DIC的基础疾病,如感染、恶性 肿瘤、病 理产科、大型手术及创伤等 ▲ 有下列2项以上临床表现 1)严重或多发性出血倾向 2)不能用原发病解释的微循环障碍或休克 3)广泛性皮肤和粘膜栓塞、灶性缺血性坏死、脱落及溃 疡形成或不明原因的肺、肾、脑等重要脏器功能衰竭 4)抗凝治疗有效 ▲ 实验室检查符合下列条件
同时有下列3项以上实验室异常 1)PLT<100×109/L(白血病、肝病<50×109/L)或进行性↓ 2)Fib>1.5或<4.0g/L(白血病<1.8/肝病<1.0)或进行性↓ 3)3P+/FDP>20mg/L(肝病>60)/D-二聚体↑>正常4倍 4)PT↑/↓>3S(肝病>5S);APTT↑/↓>10S 5)AT-III活性<60%或蛋白C活性↓ 6)血浆纤溶酶原抗原(PLg:Ag<200mg/L) 7)因子VIII:C<50%(肝病必备) 8)FT-1>80ng/L/凝血酶调节蛋白(TM)>正常2倍
肝病合并DIC的实验室诊断标准 • 1、血小板<50×109/L • 2、纤维蛋白原<1.0g/L • 3、血浆因子Ⅷ:C活性<50% • 4、凝血酶原时间延长5s以上或呈动态性变化 • 5、3P试验阳性或血浆FDP>60mg/L或 D-二聚体水平升高
白血病并发DIC实验室诊断标准 • 1、血小板<50×109/L或呈进行性下降 • 2、血浆纤维蛋白原含量<1.8g/L。 • 3、血浆因子Ⅷ:C活性<50%。 • 4、凝血酶原时间延长5s以上或呈动态性变化。 • 5、3P试验阳性或血浆FDP>60mg/L或 D-二聚体水平升高。
ISTH的DIC诊断评分系统 • 1.危险性评估:患者是否存在与DIC有关的原发疾病 • 若有:继续 • 若无:不使用本打分系统 • 2.行全面的凝血试验(PT、PLT、Fg、纤维蛋白的相关标志物) • 3.检测结果的评分 • PLT(x109/L)(>100=0,<100=1,<50=2) • 纤维蛋白的标志物升高(如D-D、FDPs),未升高=o,中度升高=2.极度升 高=3 • PT延长(<3s=0,3-6s=l,>6s=2) • Fg含量(>lg/L=0,<lg/L=1) • 4.积分计算 • ≥5符合DIC诊断:每天重复打分 • <5提示非DIC:1—2 d后再行打分
七、鉴别诊断 ▲临床常需与重症肝病所致凝血障碍及原发性纤溶症鉴别 重症肝病 原发性纤溶症 DIC 易见 发生率 多见 罕见 正常 ↓↓ 正常或↓ PLT计数 正常 RBC形态 棘状、芒刺、碎片 正常 出血时间 延长 正常或延长 正常 - + 3P实验 + 优球蛋白 溶解时间 正常 轻度缩短 明显缩短 正常或↓ 正常 VIII :C 减少
按临床经过分型 • 1、急性型 • 2、慢性型
急性型与慢性型DIC的不同特点 急性型 慢性型 基础疾病 感染、手术、创伤、病理产科、 肿瘤、变态反应、妊娠过程 医源性因素 临床表现 微循环障碍、脏器功能衰竭严 以轻、中出血为主要表现, 重、多见,早期较轻,中后期 可无微循环障碍及脏器功 严重而广泛 能衰竭 病程 7日以内 14日以上 实验检查 多属失代偿型 多属代偿型或超代偿型 治疗及疗效 综合疗法、单独抗凝治疗可加 抗凝与抗纤溶联合治疗 重出血 有效 转归 较凶险 多数可
临床分期 • 临床前期(前DIC) • 早期(高凝期) • 中期(低凝期) • 晚期(纤溶亢进期)
八、治疗原则 1、原发病治疗、抗感染、休克、补充血容量、维持血压 2、抗血小板聚集及疏通微循环——潘生丁及低右 3、抗凝治疗——肝素 4、凝血因子、血小板补充——PLT、新鲜冰冻血浆、纤维蛋白原,冷沉淀物,达标指征;PLT>80×109/L;PT<20S;Fib>1.5g/L
八、肝素抗凝问题 肝素应用指征 1、病因能及时去除,或疾病短暂自限,不需用或短期用 2、拟手术去除病因、防术中/后促凝物质入血,可短期用 3、DIC高凝状态、多发栓塞、多部位出血、顽固性休克 4、拟抗纤溶或补充凝血物质前 5、亚急性/慢性较安全,急性DIC伴血管破损或新创慎用. 6、促凝因素消除,凝血因子未再消耗,可不用
八、肝素抗凝问题 肝素治疗禁忌症 1、既往有严重遗传性或获得性出血性疾病,如血友病等 2、有明显的出血倾向或潜在性出血性疾病 3、近期有咯血、呕血或黑便、脑出血或高血压脑病等 4、手术后短期内或有巨大的出血创面未完全止血者 5、严重肝病,多种凝血因子合成障碍者
八、肝素抗凝问题 肝素治疗几点原则 1、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 2、经常查血PH,及时纠正酸中毒。补充叶酸及VitK 3、严密观察肝素出血的副作用(特别肾脏和消化道) 4、监测肝素血中浓度,剂量尽量个体化 5、临床常以APTT(正常值40±5S)和CT为监护指标,以使前者延长60-100%,后者<30分为最适剂量
八、肝素抗凝问题 肝素用法与用量 用法 用量 微剂量 10~25mg/d 小剂量 50~120mg/d 中剂量 121~300mg/d > 300mg/d 大剂量 >500mg/d 超剂量
八、肝素抗凝问题 肝素的用法与用量 ▲有作者主张采用皮下注射小剂量肝素(80U/Kg,q4~6h)安全有效,可减少出血危险性,无反应时仍可大剂量 ▲近年有人采用微量肝素治疗DIC取得较好疗效,方法:250-750U,q6h,试管法凝血时间> 20分则停药 ▲低分子量肝素( 分子量< 10000)抗凝作用弱而抗栓作用强,用于预防和治疗慢性或代偿性DIC(75U/Kg.d)(急性或爆发性DIC仍选普通肝素)
八、肝素抗凝问题 肝素疗效判定 项目 有效判定 出血倾向和一般情况 改善 FIB 较治疗前↑ >400mg/L 较治疗前↑ >50 ×109/L PLT 较治疗前↓1/4 FDP 较治疗前缩短5S以上 PT 转为正常 FPA 回升 AT III
八、肝素抗凝问题 停用肝素指征 ▲诱发DIC的原发病已控制或缓解 ▲临床上明显好转 ▲PT缩短接近正常,Fib升至1.5g/L以上,PLT逐渐回升 ▲凝血时间超过肝素治疗前2倍以上或超过30分钟 ▲出现肝素过量的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异常
八、肝素抗凝问题 如何判断肝素过量 ▲非紧急情况下监测血中肝素水平及试管法凝血时间 ▲2h内iv >100mg,观察>4h,经补充凝血因子,出血无改善或加重,试管法凝血时间>30分钟,应考虑肝素过量 ▲2h内iv >100mg,经补充凝血因子,出血无改善或出现 新的出血部位或出血量增多,试管法凝血时间>30分钟应考虑肝素过量
八、肝素抗凝问题 肝素过量如何处理 轻度过量,加大输注凝血因子或新鲜血用量及速度纠正 明显过量,用鱼精蛋白中和(1mg中和1mg)
八、肝素抗凝问题 肝素治疗DIC无效的可能原因 ▲原发病未去除,诱因未得到有效控制 ▲病人出血表现明显,已进入DIC后期 ▲DIC实验室指标不敏感,未早期确诊/确诊时病情严重 ▲DIC进入继发性纤溶为主阶段,存在多种恶性循环 ▲PLT大量破坏,PF4大量释放,PF4可中和肝素 ▲DIC时患者血中AT-III消耗太多,肝素作用减弱 ▲某些特殊蛋白酶(如蛇毒)引起的DIC,肝素无作用
低分子量肝素(low molecular weight heparin,LMWH) LMWH为一组由标准肝素裂解或分离出的低分子碎片,各厂家产品分子量不一,但均在3000~6000之间。由于其具有某些药理学优势,近年已广泛应用于临床,并有取代标准肝素之势。
与标准肝素相比,LMWH有以下药理学特点: ① 抗因子Ⅹa作用更强,其抗因子Ⅹa与抗凝血酶活性之比例为4:1,而标准肝素为1:1。一般认为抗因子Ⅹa活性,与其抗血栓形成之能力密切相关;而抗凝血酶活性则与用药后的出血并发症有关 ② LMWH去除了部分与血小板结合之部位,因此用药后诱发血小板减少及功能障碍者相对少见 ③ 用量较小,对AT-Ⅲ的依赖性较低,且不诱发ATⅢ水平下降,此点在DIC治疗中特别具有重要意义
LMWH药理学特点: • 皮下注射吸收率高达90%,(标准肝素<50%),抗因子Ⅹa作用可持续24小时(标准肝素0.68小时),每日皮下注射一次即可满足抗凝治疗需要,用药方便; • 促内皮细胞释放t-PA作用强,促纤溶活性高于标准肝素,此对早、中期DIC治疗有利; • ⑥ 与内皮细胞的亲和力较弱,诱发HITT者较标准肝素少; • 与鱼精蛋白结合速度较快,且结合后仍保持其抗因子Ⅹa之活性; • 尚未见引起骨质疏松之报道。
LMWH适应症/禁忌证及用法 适应症及禁忌证 :基本同标准肝素,尺度可适当放宽 用法: ① 预防 每日50~100 IU/kg,一次或分二次皮下注射,疗程5~10天或更长。由于用药方便,在DIC预防中更为常用。但有限的资料尚未显示其疗效优势; ② 治疗 每日200 IU/kg,分两次皮下注射,用药间隔时间8~12小时,疗程5~8天。临床有效率86.4%,疗效略高于标准肝素(P>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