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邁入數位匯流時代的通訊傳播產業

邁入數位匯流時代的通訊傳播產業. 台灣大哥大公司 王鴻紳 2009/11/10. 大 綱. 電信法與廣電法之規定 匯流、數位匯流、如何匯流 早期與近程之 FMC 業務 Internet 與廣電匯流. 電信法相關規範. 電信:指利用有線、無線,以光、電磁系統或其他科技產品發送、傳輸或接收符號、信號、文字、影像、聲音或其他性質之訊息。 電信服務:指利用電信設備所提供之通信服務。 第一類電信事業指設置電信機線設備,提供電信服務之事業。 前項電信機線設備指連接發信端與受信端之網路傳輸設備、與網路傳輸設備形成一體而設置之交換設備、以及二者之附屬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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邁入數位匯流時代的通訊傳播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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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邁入數位匯流時代的通訊傳播產業 台灣大哥大公司 王鴻紳 2009/11/10

  2. 大 綱 • 電信法與廣電法之規定 • 匯流、數位匯流、如何匯流 • 早期與近程之FMC業務 • Internet與廣電匯流

  3. 電信法相關規範 • 電信:指利用有線、無線,以光、電磁系統或其他科技產品發送、傳輸或接收符號、信號、文字、影像、聲音或其他性質之訊息。 • 電信服務:指利用電信設備所提供之通信服務。 • 第一類電信事業指設置電信機線設備,提供電信服務之事業。 • 前項電信機線設備指連接發信端與受信端之網路傳輸設備、與網路傳輸設備形成一體而設置之交換設備、以及二者之附屬設備。 • 第一類電信事業應經交通部特許並發給執照,始得營業。 • 固定通信業務 • 行動通信業務(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PHS) • 衛星通信業務

  4. 電信法相關規範 • 第二類電信事業指第一類電信事業以外之電信事業。 • 經營第二類電信事業,應向電信總局申請許可,經依法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後,發給許可執照,始得營業。 • 第二類電信事業特殊業務:指經營語音單純轉售服務、E.164用戶號碼網路電話服務、非E.164用戶號碼網路電話服務、租用國際電路提供不特定用戶國際間之通信服務或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營業項目者。 • 第二類電信事業一般業務:指特殊業務以外之第二類電信事業業務。

  5. 廣播電視法 • 廣播者,指以無線電或有線電傳播聲音,藉供公眾直接之收聽。 • 電視者,指以無線電或有線電傳播聲音、影像,藉供公眾直接之收視與收聽。 • 廣播、電視電臺者,指依法核准設立之廣播電臺與電視電臺,簡稱電臺。 • 廣播、電視事業者,指經營廣播電臺與電視電臺之事業。 • 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廣播、電視電臺者,應於許可設立後六個月內檢具電臺架設許可申請書,送請主管機關轉送交通部,經審查合格後,由交通部發給電臺架設許可證,並於完成架設後依規定申請電臺執照。 • 申請人於取得電臺執照後六個月內,應檢具申請書,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廣播或電視執照。

  6. 有線廣播電視法 • 有線廣播電視︰指以設置纜線方式傳播影像、聲音供公眾直接視、聽。 •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指有線廣播電視之傳輸網路及包括纜線、微波、衛星地面接收等設備。 •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指依法核准經營有線廣播電視者。 • 頻道供應者︰指以節目及廣告為內容,將之以一定名稱授權予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播送之供應事業,其以自己或代理名義為之者,亦屬之。(無需執照) • 中央主管機關設有線廣播電視審議委員會(專家學者、中央及地方政府代表),審議下列事項︰籌設許可及撤銷、營運許可及撤銷、評鑑、爭議調處等。

  7. 衛星廣播電視 • 衛星廣播電視︰指利用衛星進行聲音或視訊信號之播送,以供公眾收聽或收視。 •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指直播衛星廣播電視服務經營者及衛星廣播電視節目供應者。(須取得執照始得經營) • 直播衛星廣播電視服務經營者︰指直接向訂戶收取費用,利用自有或他人設備,提供衛星廣播電視服務之事業。 • 衛星廣播電視節目供應者︰指自有或向衛星轉頻器經營者租賃轉頻器或頻道,將節目或廣告經由衛星傳送給服務經營者、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包括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或無線廣播電視電台者。 • 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指利用衛星播送節目或廣告至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內之外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應在中華民國設立分公司,於報請主管機關許可後,始得在中華民國播送目或廣告)

  8. 匯流的定義 – 廣義與狹義 • 單一網路可提供多種服務(Audio、Video、Data)的能力 – Multimedia for ISDN • 相同的服務由不同的網路(接取網路)提供 • 原本分屬電信、傳播、及資訊科技所代表的價值鏈,由於數位化及網路化,使得產業界線趨於模糊,而逐漸合成為單一價值鏈的過程 • 「數位匯流」:惟有數位化才能達成匯流的目標 • 何謂數位化、數位信號 • 信號處理:加入source coding及channel coding • 整合各種信號(服務)在單一媒介上

  9. Today Single-service networks Future Multi-service networks Servers Content Content Services Communcationi Control Media Gateways Media Gateways IP Backbone Network Broadband CATV Fixed Telephony Mobile Access Access Access Clients Clients 通訊傳播匯流 • 以NGN網路為核心 • 整合IP網路 – 強化網路互通性及開放性 • 水平化開放式服務架構 – 便於服務管理及創新 網路IP化 水平開放架構

  10. 匯流的過程 • 電信匯流 • 固定與行動之匯流(FMC) • 廣電匯流 • 通訊傳播基本法第7條:政府應避免因不同傳輸技術而為差別管理。但稀有資源之分配,不在此限。 • 無線電視、有線電視、衛星直播電視、行動電視 • Internet將促成電信與廣電之匯流 • 架構在電信網路上極為有效率的通訊結構(封包交換) • 兼具各種類型的傳播方式:人與人、社群、小眾、大眾 • 透過蒐尋、點閱達到廣告行銷的目的

  11. 早期FMC之驅動力 • 歷史緣由 • 90年代末期的.com泡沫造成股市飆漲 • 各主要電信公司的行動部門分拆上市 • 行動業者以巨額資金標得3G執照 • 固定寬頻與行動語音各自發展 • ADSL普及率及頻寬需求日益增加 • 行動業者最終無法靠3G非語音來增加營收,唯有侵蝕固定語音來勉強支撐營收(FMS) • 固網業者企圖以MVNO之身分,靠FMC挽回頹勢

  12. 各主要國家早期的FMC業務 • 英國電信BT:2005年推出了產品Fusion業務,該產品在戶外是一個一般的GSM手機,但在室內是通過網路集線器(hub)連結到BT的寬頻網路上進行通話。它彌補了固定電話之不足。 • 法國電信FT:2004年推出了Livebox產品(router),將ADSL數據機、乙太網路、WiFi及藍芽等界面整合在一起,使其成為各種服務的唯一介接終端。 • 德國Freenet: 2004時推出行動用戶在德國固定網路區域內與其他freenet行動用戶無縫連結。 • Verizon:用戶同時使用行動與固定語音服務,可享優惠折扣。 • Cingular Wireless:用戶將手機放在托架上,然後所有呼叫行動電話的來電將轉至固定電話上。 • 日本NTT:2005年推出了Smart Business Kit,透過3G網路,無線區域網路及IP網路之無縫連結,使其用戶得隨時與NTT通信的全球IP骨幹網相連,而能與全世界相連結。 • 南韓KT:2004年推出了One Phone,使用藍芽覆蓋範圍20米,接入點與PSTN及DSL相連接。

  13. 近程FMC之驅動力 • 通訊傳播之匯流趨勢 • 建構一個以IP為基礎的單一網路 • 固定網路與行動網路之分久必合 • 固定寬頻與行動寬頻之結合 • 結合DSL、WiFi及UMTS(HSPA)等寬頻服務 • 富邦運彩投注站之DSL結合3G在單一終端設備 • 藉由UMA/Femtocell以提供FMC服務 • 強化室內訊號涵蓋及傳輸速率 • 卸載基地台之訊務以降低電耗、電路費用及基地台數目 • 結合家庭或企業成員以提供群組優惠之費率架構 • Target Advertising等創新之經營模式

  14. 各主要國家近程的FMC業務 • 歐洲各主要電信業者都專注於固網及行動之資本結合 • Deutsche Telekom and T-Mobile • Telefonica, TI and O2 • French Telecom and Orange • Vodafone and alternative fixed line operators • KT and KTF merger in June 2009 • 已經或即將出現的FMC業務 • 結合固定及行動寬頻至單一終端設備 • 以UMA/Femtocell實現FMC

  15. FMC之發展之特點 • 綜觀歐、美、亞太地區,FMC的發展狀況具以下特點: • FMC是全球性的電信產業趨勢,從供給面觀點,早期推動FMC發展主要驅動因素是固定通路業者及綜合性網路服務業者;近程漸有行動通信業者藉由Femtocell推動FMC業務。 • FMC在早期階段,以業務捆綁為主。 • 近程的實現方式主要是雙模終端,但因WiFi與GSM或UMTS的雙模手機無法普及,以Femtocell實現FMC逐漸成為主流。 • 真正的設備與網路融合才正起步。

  16. Internet與廣電匯流 • Internet TV • User generated content (Youtube) • Slingbox or Joost (P2P) • IPTV • 電信業者或ISP業者以寬頻接取網路提供支電視服務 • IPTV以取代傳統電視為目的,經由寬頻接取送至電視或機上盒,而非電腦 • IPTV與CPE為封閉系統,可有效控制QoS • 僅供已租用寬頻接取之用戶選用,互相綑綁

  17. 結 論 • FMC至今仍處於產品發展不穩定階段,主要是標準未定,終端融合技術不完善,產品不豐富,監管政策不明朗,產業鏈沒有形成,這些都將成為FMC發展道路上必須跨越的門檻。 • 行動與固網之間界限逐漸,已開發國家提供電信服務的方式將有根本性的變化,其中全IP網路會是這一進程的主要趨動力。 • 未來FMC之發展將著重於企業IP化 • Fixed and Mobile VPN • SIP Trunking • Converged IP Centrex • 電信業者推出IPTV以捍衛Cable Modem侵蝕的寬頻市場 • MOD與CATV之競爭取決於節目內容及市場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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