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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法院民事、刑事案件係採三審三級制,目前民、刑事訴訟法案件最終審理機關是司法院。. 二、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大法官為終身職,沒有任期限制。. 三、法官、檢察官考試、訓練皆相同,但法官在法院從事審判工作,檢察官則在檢察署負責犯罪偵查工作。. 四、民事訴訟必須繳納相關費用,司法院為方便民眾繳納,目前,金額在新臺幣 2 萬元以下者,除在法院繳交外,亦可在便利超商繳納。. 五、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中規定,通訊監察書偵查中由檢察官聲請該管法院核發;審判中由法官依職權核發。法官並得於通訊監察書上對執行人員為適當之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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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法院民事、刑事案件係採三審三級制,目前民、刑事訴訟法案件最終審理機關是司法院。一、我國法院民事、刑事案件係採三審三級制,目前民、刑事訴訟法案件最終審理機關是司法院。
二、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大法官為終身職,沒有任期限制。二、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大法官為終身職,沒有任期限制。
三、法官、檢察官考試、訓練皆相同,但法官在法院從事審判工作,檢察官則在檢察署負責犯罪偵查工作。三、法官、檢察官考試、訓練皆相同,但法官在法院從事審判工作,檢察官則在檢察署負責犯罪偵查工作。
四、民事訴訟必須繳納相關費用,司法院為方便民眾繳納,目前,金額在新臺幣2萬元以下者,除在法院繳交外,亦可在便利超商繳納。四、民事訴訟必須繳納相關費用,司法院為方便民眾繳納,目前,金額在新臺幣2萬元以下者,除在法院繳交外,亦可在便利超商繳納。
五、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中規定,通訊監察書偵查中由檢察官聲請該管法院核發;審判中由法官依職權核發。法官並得於通訊監察書上對執行人員為適當之指示。五、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中規定,通訊監察書偵查中由檢察官聲請該管法院核發;審判中由法官依職權核發。法官並得於通訊監察書上對執行人員為適當之指示。
六、司法院大法官98年11月6日釋字第666號解釋,認為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就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之規定違憲,是對平等權的保障。六、司法院大法官98年11月6日釋字第666號解釋,認為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就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之規定違憲,是對平等權的保障。
七、現行法律規定,未滿18歲之少年犯罪必須適用特殊規定,由少年法院(庭)審理。七、現行法律規定,未滿18歲之少年犯罪必須適用特殊規定,由少年法院(庭)審理。
八、民眾不服行政機關所做處分,需要與行政機關進行訴訟時,不是到地方法院而是在高等行政法院打官司。八、民眾不服行政機關所做處分,需要與行政機關進行訴訟時,不是到地方法院而是在高等行政法院打官司。
九、為保障智慧財產權,我國自民國97年7月1日起設置智慧財產法院,專責智慧財產案件審理。九、為保障智慧財產權,我國自民國97年7月1日起設置智慧財產法院,專責智慧財產案件審理。
十、司法院為保障人權,修正刑事訴訟法,自99年1月1日起,深夜11點以後才受理的羈押聲請案,或到深夜11點仍無法訊問完畢時,被告或他的律師可以請求法院延後到隔天上午8時後訊問。十、司法院為保障人權,修正刑事訴訟法,自99年1月1日起,深夜11點以後才受理的羈押聲請案,或到深夜11點仍無法訊問完畢時,被告或他的律師可以請求法院延後到隔天上午8時後訊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