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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三:職災案例探討與補償 辦法 ( 含勞保年金觀念宣導 ). 職業災害實例探討 ( 服務業 ). 案例 1 :○有限公司勞工從事 垃圾清運作業 遭 垃圾車 夾擠致死 職災案. 案例 2 : ○企業社勞工從事 外牆清洗作業 因 墜 落發生死亡 職災案. 案例 3 :○清潔公司除草發生除草工人遭 除草 機割傷職災案. 案例 1 : O 公司勞工從事垃圾清運遭垃圾車夾擠致死 職災案 (1). 案發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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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三:職災案例探討與補償 辦法 (含勞保年金觀念宣導)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職業災害實例探討(服務業) 案例1:○有限公司勞工從事垃圾清運作業遭 垃圾車夾擠致死職災案 案例2:○企業社勞工從事外牆清洗作業因墜 落發生死亡職災案 案例3:○清潔公司除草發生除草工人遭除草 機割傷職災案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1:O公司勞工從事垃圾清運遭垃圾車夾擠致死職災案(1)案例1:O公司勞工從事垃圾清運遭垃圾車夾擠致死職災案(1) • 案發經過 罹災者冼O為垃圾車司機,於96年5月15日19時30分從北投工務所出車後,於23時左右工務所值班人員麥O接獲罹災者電話回報,告知人在O餐廳,垃圾車壓板速度變慢,詢問如何處理。麥組長在了解無礙車輛行駛後,請其慢慢沿路繼續收集垃圾,隔日再行檢修。5月16日凌晨3時許公司另一名垃圾車駕駛阮O電話回報公司,詢問罹災者負責的路線垃圾未收,公司請其前往察看,3時46分阮員於O廚餐廳發現罹災者趴臥於垃圾車後車輪與附近建築物牆壁間,隨即電話報案並回報公司,警消人員到達時發現罹災者已無生命跡象。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1:O公司勞工從事垃圾清運遭垃圾車夾擠致死職災案(2)案例1:O公司勞工從事垃圾清運遭垃圾車夾擠致死職災案(2) • 災害原因分析 本案研判罹災者於罹災現場下車後先啟動壓板,再走入防火巷內拿垃圾,因當日壓板故障,壓板速度變慢,車身震動加劇,造成車輛後滑,罹災者回身甩垃圾時突遇後滑垃圾車壓擠,匆忙後退躲避時不慎跌倒,跌倒後繼續夾擠至牆邊窒息死亡。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1:O公司勞工從事垃圾清運遭垃圾車夾擠致死職災案(3)案例1:O公司勞工從事垃圾清運遭垃圾車夾擠致死職災案(3) • 事故現場照片 罹災者遭垃圾車夾擠於牆邊 罹災者遭垃圾車夾擠於牆邊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1:O公司勞工從事垃圾清運遭垃圾車夾擠致死職災案(4)案例1:O公司勞工從事垃圾清運遭垃圾車夾擠致死職災案(4) • 事故現場照片 罹災者遭垃圾車夾擠於內側後輪旁與牆壁間,故過往車輛難以發覺 罹災者夾擠趴臥處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1:O公司勞工從事垃圾清運遭垃圾車夾擠致死職災案(5)案例1:O公司勞工從事垃圾清運遭垃圾車夾擠致死職災案(5) • 防災對策 (1)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使駕駛者禁止 停放於有滑落危險之虞之斜坡。 (2)停止之車輛應入檔熄火、手煞車拉緊並置放輪 檔。 (3)禁止員工私自對非專業的機械器具進行維修。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2:○企業勞工從事外牆清洗作業墜落死亡職災案(1)案例2:○企業勞工從事外牆清洗作業墜落死亡職災案(1) • 案發經過 96年10月○日○企業社派遣勞工苗○○及罹災者李○○兩人(均領有吊籠操作證照)使用吊籠(合格證有效期限至97.06.3)負責清洗○○大樓外牆,上午已清洗完成,下午要移動吊籠清洗業主驗收不合格部分,苗員表示當時二人在6樓屋頂(屋頂有3層樓高屋突,前緣為弧形與前端女兒牆切齊)分別於屋突兩側工作,苗員在調整水管,罹災者在女兒牆上(牆寬約42公分,高出6樓頂約120公分)整理吊籠支架,因重心不穩連同鋼索墜落至地面,經119救護車送醫急救,至下午16時許不治死亡。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2:○企業勞工從事外牆清洗作業墜落死亡職災案(2)案例2:○企業勞工從事外牆清洗作業墜落死亡職災案(2) • 災害原因分析 (1)勞工於六樓屋頂女兒牆上開口作業時,有墜落危 險之虞,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因墜落而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 (2)於2公尺以上有墜落危險之虞處所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2:○企業勞工從事外牆清洗作業墜落死亡職災案(3)案例2:○企業勞工從事外牆清洗作業墜落死亡職災案(3) • 事故現場照片 大樓六樓頂女兒牆上架設吊籠支架 六樓頂上有3層樓高屋突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2:○企業勞工從事外牆清洗作業墜落死亡職災案(4)案例2:○企業勞工從事外牆清洗作業墜落死亡職災案(4) • 防災對策 應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防止因墜落而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3:O清潔公司除草發生除草工人遭除草機割傷職災案(1)案例3:O清潔公司除草發生除草工人遭除草機割傷職災案(1) • 案發經過 O有限公司員工余O偕同黃O ,於97年7月22日上午受公司指派前往案發地點進行除草作業,早上9點多至現場開始準備作業,於10點多時準備開始以除草機進行除草作業,因現場雜草樹根較粗無法以牛筋線作為切割工具,而改以鐵片取代。黃O欲啟動除草機時,除草機因瞬間啟動,不慎碰觸地面後彈起而傷到正在旁邊待命準備之勞工余O ,造成該名勞工右腳根部遭除草機鐵片切傷,立即通知119送馬偕醫院。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3:O清潔公司除草發生除草工人遭除草機割傷職災案(2)案例3:O清潔公司除草發生除草工人遭除草機割傷職災案(2) • 災害原因分析 (1)對於機械開始運轉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規 定固定信號,未指定指揮人員負責指揮。 (2)作業勞工危害認知不足。 (3)對於機械之啟動,勞工未保持安全距離。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3:O清潔公司除草發生除草工人遭除草機割傷職災案(3)案例3:O清潔公司除草發生除草工人遭除草機割傷職災案(3) • 事故現場照片 勞工發生職災地點 勞工發生職災地點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3:O清潔公司除草發生除草工人遭除草機割傷職災案(4)案例3:O清潔公司除草發生除草工人遭除草機割傷職災案(4) • 防災對策 (一)機械開始運轉時應指定人員負責安全衛生並指揮。 (二)對於機械之啟動,勞工應保持安全距離。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職業災害實例探討(餐旅業) 案例1: ○股份有限公司之承攬商○環保清潔公司勞工從事外牆清潔作業墜落致死案 案例2:○菜館所僱勞工從事清潔作業發生墜落死亡案 案例3:○股份有限公司從事炊蒸時因瓦斯外 洩氣爆造成燒傷職業災害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1:○公司之承攬商○環保清潔公司勞工從事外牆清潔作業墜落致死(1)案例1:○公司之承攬商○環保清潔公司勞工從事外牆清潔作業墜落致死(1) • 案發經過 ○股份有限公司將外牆清洗作業交由○環保清潔公司承攬,而于○與沈○ 於96年1月27日上午約9時到達後準備清洗用具, 9時30分開始工作,據于○所述,于○在大樓頂部(7樓)雨庇從事清洗作業,沈○從6樓窗戶爬出在6樓雨庇從事清洗作業,沈○先從6樓頂面清洗,依序由上部清洗,至12時30分左右,將6樓雨庇沖濕準備清洗時,因瓷磚貼面加上沖水濕滑,無任何防護措施(安全帶及安全帽),致使沈○從6樓雨庇墜落至3樓游泳池旁之平臺,經緊急送往行政院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總醫院,於到院前因傷重不治死亡。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1:○公司之承攬商○環保清潔公司勞工從事外牆清潔作業墜落致死(2)案例1:○公司之承攬商○環保清潔公司勞工從事外牆清潔作業墜落致死(2) • 災害原因分析 勞工從6樓窗戶爬出牆外在6樓雨庇從事清洗作業,6樓雨庇為瓷磚貼面,寬約80公分,6樓雨庇頂面天花板(即7樓板雨庇部份),寬約160公分,因瓷磚貼面加上沖水濕滑,無任何防護措施(安全帶及安全帽),致使罹災者沈○從6樓牆外雨庇墜落至3樓游泳池旁之平臺;當日罹災者未戴安全帽亦未使用安全帶。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1:○公司之承攬商○環保清潔公司勞工從事外牆清潔作業墜落致死(3)案例1:○公司之承攬商○環保清潔公司勞工從事外牆清潔作業墜落致死(3) • 事故現場照片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1:○公司之承攬商○環保清潔公司勞工從事外牆清潔作業墜落致死(4)案例1:○公司之承攬商○環保清潔公司勞工從事外牆清潔作業墜落致死(4) • 事故現場照片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1:○公司之承攬商○環保清潔公司勞工從事外牆清潔作業墜落致死(5)案例1:○公司之承攬商○環保清潔公司勞工從事外牆清潔作業墜落致死(5) • 防災對策 雇主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應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勞工於高樓從事有墜落之虞之作業,應採取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措施及使其勞工正確戴用安全帽。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2:○菜館所僱勞工從事清潔作業發生墜落死亡案(1)案例2:○菜館所僱勞工從事清潔作業發生墜落死亡案(1) • 案發經過 ○菜館僱用之出菜員吳○,於96年5月21日晚上營業結束後(晚上9時30分),於2樓從事餐廳清潔、打掃等作業後,將裝袋之垃圾攜帶至餐廳後方貨梯處,即將電梯之手拉門拉開提入貨梯內,不意車廂並未停在2樓,以致連同裝袋垃圾墜落1樓機坑,約晚上10時左右該公司服務員吳X在1樓關門準備下班時,聽到罹災者叫聲,循聲發現罹災者位於1樓機坑配重塊後方,罹災者告知其已無法自行行走,經吳X打119後,由消防局救護車將罹災者送往馬偕紀念醫院臺北院區急救,於同月23日晚上9時50分,因出血性休克併多器官衰竭,不治死亡。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2:○菜館所僱勞工從事清潔作業發生墜落死亡案(1)案例2:○菜館所僱勞工從事清潔作業發生墜落死亡案(1) • 災害原因分析 依現場概況及談話紀錄綜合研判,由於2樓的乘場門並非非常滑順,是以事發前乘場門雖已被關上,但因未完全緊閉,以致車廂因電氣連鎖裝置作動而被叫到3樓後,2樓乘場門並未被機械連鎖裝置卡住,是以罹災者得以直接打開2樓乘場門,而將垃圾提入貨梯,卻未料車廂並未停在2樓,以致連同裝袋垃圾墜落1樓機坑。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2:○菜館所僱勞工從事清潔作業發生墜落死亡案(2)案例2:○菜館所僱勞工從事清潔作業發生墜落死亡案(2) • 事故現場照片 手拉門未緊閉,電氣連鎖裝置即可作用。 貨梯外觀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2:○菜館所僱勞工從事清潔作業發生墜落死亡案(3)案例2:○菜館所僱勞工從事清潔作業發生墜落死亡案(3) • 事故現場照片 手拉門未緊閉,電氣連鎖裝置即可作用。 機械連鎖裝置未發揮作用。(車廂已於2樓升至3樓)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2:○菜館所僱勞工從事清潔作業發生墜落死亡案(4)案例2:○菜館所僱勞工從事清潔作業發生墜落死亡案(4) • 事故現場照片 1樓機坑外觀 1樓機坑圖示(含配重塊)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2: ○菜館所僱勞工從事清潔作業發生墜落死亡案(5) • 防災對策 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應裝置構造堅固平滑之門,並應有安全裝置。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應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七.五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3:○公司從事炊蒸時因瓦斯外洩氣爆造成燒傷職業災害(1)案例3:○公司從事炊蒸時因瓦斯外洩氣爆造成燒傷職業災害(1) • 案發經過 94年9月30日○○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台北縣三重市光榮國小家長會長交接餐會,該公司由負責人洪○○及業務吳○○、司機張○○、周○○與另一名女工約於當日下午5時左右到達光榮國小,由於當天採用歐式自助餐方式辦理餐會,所有餐食皆在工廠製作完成後,到現場在使用火爐及烤箱加以蒸熱、烤熱,但由於瓦斯行送來的三桶瓦斯其中一桶沒有瓦斯,周員便開車回公司另載一桶20公斤裝瓦斯使用,當周員返抵光榮國小時,下車後聞到一股瓦斯味,便立即打開後車門,進入車廂關緊瓦斯開關後立即跳下車,此時由於現場使用爐火蒸熱食物,突然起爆,造成洪○○、吳○○、張○○、周○○等人灼傷,光榮國小校警拿起警衛室滅火器滅火,並通知救護車送醫急救。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3:○公司從事炊蒸時因瓦斯外洩氣爆造成燒傷職業災害(2)案例3:○公司從事炊蒸時因瓦斯外洩氣爆造成燒傷職業災害(2) • 災害原因分析 以密閉箱型車載運瓦斯桶,因瓦斯洩漏滯留於車廂內,之後因靠近火源而不慎引發爆炸,造成眾人燒傷。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3:○公司從事炊蒸時因瓦斯外洩氣爆造成燒傷職業災害(3)案例3:○公司從事炊蒸時因瓦斯外洩氣爆造成燒傷職業災害(3) • 事故現場照片 校門前庭。 車廂燒痕。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3:○公司從事炊蒸時因瓦斯外洩氣爆造成燒傷職業災害(4)案例3:○公司從事炊蒸時因瓦斯外洩氣爆造成燒傷職業災害(4) • 防災對策 (一)應對勞工施以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二)雇主應依其事業之規模、性質,實施安全衛生管理;並應依 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設置勞工安全衛生組織、人員。 (三)應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 (四)雇主對於勞工吸菸、使用火爐或其他用火之場所,應設置預防火災所需之設備。 (五)雇主對於高壓氣體容器,不論盛裝或空容器,搬運時,於容器裝車或卸車,應確知護蓋旋緊後才進行。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職業災害實例探討(製造業) 案例1:○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所僱勞工從事鋼捲夾料機補強板焊接工程作業跌倒致死案 案例2: ○企業社所僱勞工從事甲醇(木精)與石墨作為砂模之塗模劑作業火災致死案 案例3:○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所僱勞工從事裝修暨水電工程作業墜落致死案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1:○公司所僱勞工從事鋼捲夾料機補強板焊接工程作業跌倒致死(1)案例1:○公司所僱勞工從事鋼捲夾料機補強板焊接工程作業跌倒致死(1) • 案發經過 96年10月10日上午8時左右,勞工劉○及陳○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實施「鋼捲夾料機補強板焊接作業」,由劉○使用氧氣及乙炔氣體將鋼板切割至所需要的尺寸、形狀後,再交由陳○將補強板焊接於鋼捲夾料機上,當工作至約當日下午2時左右,劉○聽到“碰”一聲響,回過頭來發現陳○跌坐於混凝土構造坑內,後腦部正好撞到混凝土坑穴上緣而血流不止,經送往醫院急救,延至10月13日上午7時31分死亡。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1:○公司所僱勞工從事鋼捲夾料機補強板焊接工程作業跌倒致死(2)案例1:○公司所僱勞工從事鋼捲夾料機補強板焊接工程作業跌倒致死(2) • 災害原因分析 罹災者陳○施工時,可能一隻腳踏在搬運臺車上,另一隻腳踏在地板上,專注於焊接工作,未留意重心不穩而滑倒跌落於坑內,後腦部正好撞到混凝土坑上緣而血流不止,傷重死亡,釀成本次災害。 因現場恰好有一深度60公分之混凝土構造坑,然施工時未鋪設踏板而將鋼捲搬運臺車移動至鋼捲夾料機正前方當踏板使用,以致現場地面仍有長140公分、寬37公分之坑洞。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1:○公司所僱勞工從事鋼捲夾料機補強板焊接工程作業跌倒致死(3)案例1:○公司所僱勞工從事鋼捲夾料機補強板焊接工程作業跌倒致死(3) • 事故現場照片 坑穴長140公分、寬37公分、深60公分,罹災者跌落於此處,頭部撞擊坑穴上緣而死亡。 罹災者將補強板焊接於鋼捲 夾料機上。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1:○公司所僱勞工從事鋼捲夾料機補強板焊接工程作業跌倒致死(4)案例1:○公司所僱勞工從事鋼捲夾料機補強板焊接工程作業跌倒致死(4) • 事故現場照片 罹災者焊接鋼捲夾料機補強板時 ,可能一隻腳踏在搬運臺車上, 另一隻腳踏在地板上。(模擬如 照片)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1:○公司所僱勞工從事鋼捲夾料機補強板焊接工程作業跌倒致死(5)案例1:○公司所僱勞工從事鋼捲夾料機補強板焊接工程作業跌倒致死(5) • 防災對策 雇主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應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2:○企業所僱勞工從事甲醇(木精)與石墨作為砂模之塗模劑作業火災致死案(1)案例2:○企業所僱勞工從事甲醇(木精)與石墨作為砂模之塗模劑作業火災致死案(1) • 案發經過 97年6月17日上午約7時5分罹災者黃○於工廠內從事攪拌甲醇(木精)與石墨作為鑄模前砂模之塗模劑。混合使用之容器為塑膠製圓桶。事發當日約7時多雇主林○於辦公室內聽到爆炸聲,隨即衝出辦公室,看到罹災者身上著火,即開車將黃○送到三軍總醫院救治,延至97年6月27日下午15點30分死亡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2:○企業所僱勞工從事甲醇(木精)與石墨作為砂模之塗模劑作業火災致死案(2)案例2:○企業所僱勞工從事甲醇(木精)與石墨作為砂模之塗模劑作業火災致死案(2) • 災害原因分析 罹災者於工廠內從事甲醇(木精)與石墨作為砂模之塗模劑攪拌作業,由於現場使用甲醇(木精)係屬易燃液體,當罹災者使用手持式電動攪拌機作為攪拌混合機具時(機具本身並非防爆型),啟動時所產生之電氣火花致引起爆燃,造成該員身體75%灼燙傷致送醫後10日死亡。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2:○企業所僱勞工從事甲醇(木精)與石墨作為砂模之塗模劑作業火災致死案(3)案例2:○企業所僱勞工從事甲醇(木精)與石墨作為砂模之塗模劑作業火災致死案(3) • 事故現場照片 員工使用手持式攪拌機作為攪拌混合機具,機具本身並非防爆型,啟動時所產生之電氣火花引起爆炸。 爆炸後之裝木精鐵桶底部被炸 開。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2:○企業所僱勞工從事甲醇(木精)與石墨作為砂模之塗模劑作業火災致死案(4)案例2:○企業所僱勞工從事甲醇(木精)與石墨作為砂模之塗模劑作業火災致死案(4) • 事故現場照片 爆炸後之現場。 爆炸後之現場。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2:○企業所僱勞工從事甲醇(木精)與石墨作為砂模之塗模劑作業火災致死案(5)案例2:○企業所僱勞工從事甲醇(木精)與石墨作為砂模之塗模劑作業火災致死案(5) • 防災對策 事業單位應落實勞工安全衛生教育,加強易燃液體作業場所安全衛生觀念,應嚴禁於工作場所使用易引起電弧或火花之機具。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3:○金屬工業公司所僱勞工從事裝修暨水電工程作業墜落致死案(1)案例3:○金屬工業公司所僱勞工從事裝修暨水電工程作業墜落致死案(1) • 案發經過 ○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承包○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分行裝修暨水電工程」,其承攬人○股份有限公司 (承攬金屬隔間工程)將「金屬隔間工程」再交付再承攬人○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承攬,該公司勞工郭○於96年5月9日下午13時40分許在2樓從事岩棉填塞施工作業時,不慎誤踩2樓樓板踏板(為一假樓層,目的為1樓照明使用),致踏穿墜落至1樓(高度約3.8公尺),經現場人員發現後隨即打119呼叫救護車,送往馬偕紀念醫院急救,至5月9日下午18時30分宣告不治。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3:○金屬工業公司所僱勞工從事裝修暨水電工程作業墜落致死案(2)案例3:○金屬工業公司所僱勞工從事裝修暨水電工程作業墜落致死案(2) • 災害原因分析 依現場目擊勞工,罹災者在2樓從事岩棉填塞施工作業時,不慎誤踩2樓樓板踏板,致踏穿(約3.8公尺)墜落至1樓後因血胸顱內出血及左胸鈍創致死。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3:○金屬工業公司所僱勞工從事裝修暨水電工程作業墜落致死案(3)案例3:○金屬工業公司所僱勞工從事裝修暨水電工程作業墜落致死案(3) • 事故現場照片 二樓事故現場。 2樓事故現場。(扶手約100公分高)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3:○金屬工業公司所僱勞工從事裝修暨水電工程作業墜落致死案(4)案例3:○金屬工業公司所僱勞工從事裝修暨水電工程作業墜落致死案(4) • 事故現場照片 2樓事故現場。 2樓事故現場。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3:○金屬工業公司所僱勞工從事裝修暨水電工程作業墜落致死案(5)案例3:○金屬工業公司所僱勞工從事裝修暨水電工程作業墜落致死案(5) • 事故現場照片 1樓事故現場仰視照片。 1樓事故現場仰視照片。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3:○金屬工業公司所僱勞工從事裝修暨水電工程作業墜落致死案(6)案例3:○金屬工業公司所僱勞工從事裝修暨水電工程作業墜落致死案(6) • 事故現場照片 身體 頭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案例3:○金屬工業公司所僱勞工從事裝修暨水電工程作業墜落致死案(7)案例3:○金屬工業公司所僱勞工從事裝修暨水電工程作業墜落致死案(7) • 防災對策 (一)應落實協議組織之功能,確實連繫、巡視工作場所,以確保安全衛生設施合於標準、人員確實配戴防護具,並協助承攬人及再承攬人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提昇作業勞工危害認知。 (二)事業單位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應將工作環境、危害因素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告知承攬人及其再承攬人,並應確實在場巡視、檢查作業環境。 (三)事業單位從事工程時,施工步驟應先考量防墜措施。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職業災害實例探討(批發零售業) 案例1:○環保建材有限公司勞工從事砂石回收篩選作業發生被夾被捲死亡職災案 案例2:○台灣區觀賞植物運銷合作社所僱勞工從事機電設備復原作業發生墜落死亡職災案 案例3:○企業有限公司水塔清洗工程之承攬人○水電行所僱勞工發生感電災害致死職災案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