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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異航空章. 飛行空域定義及飛行限制. 19:30 ~ 20:30. 課 節 內 容. 認識飛行空域之定義 飛行空域之飛行限制 介紹香港空域. 飛行空域 (Airspace). 飛行空域 不是個平面,而是一個 立體 ! 它 是指主權國家領 土 和內水上空的空氣空間,國家領土的組成部分。 《 巴黎航空公約 》 和 《 國際民用航空公約 》 規定,國家對其領土上空的空氣空間享有絕對主權。. 航空交通管制 (Air Traffic Control). 在 1920 年代 , 因 日益繁忙的 空中交通 而發展出 航空交通管制的新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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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異航空章 飛行空域定義及飛行限制 19:30 ~ 20:30
課 節 內 容 • 認識飛行空域之定義 • 飛行空域之飛行限制 • 介紹香港空域
飛行空域 (Airspace) • 飛行空域不是個平面,而是一個立體! • 它是指主權國家領土和內水上空的空氣空間,國家領土的組成部分。《巴黎航空公約》和《國際民用航空公約》規定,國家對其領土上空的空氣空間享有絕對主權。
航空交通管制(Air Traffic Control) • 在1920 年代, 因日益繁忙的空中交通而發展出航空交通管制的新行業。 • 航空交通管制員協調和指導空域或機場內不同航空器的航行路線和飛航模式以防止飛航器在地面或者空中發生意外和確保他們均可以運作暢順,達至最大效率。 史上第一個ATC 他的名字叫 Archie William League
空域分類 • 管制空域(Controlled Airspace)內的飛機多數採用儀錶飛行規則(Instrument Flight Rules - IFR)飛行,並且接受空域內的航空交通管制中心所實施的各種飛行管制。 • 非管制空域(Uncontrolled Airspace)內的飛機完全不受航管中心的限制。 • 國際民航組織(ICAO)將空域分為七大類,以英文字母A至G表示。大部份國家均按照這系統將空域加以劃分管理,但一些細節如高度限制則因應不同國家的地理和交通情況而有所差異。
甲類空域至戊類空域為管制空域(Controlled Airspace),己類空域及庚類空域為非管制空域(Uncontrolled Airspace)。
甲類空域 (Class A) 位於各類空域中的最上層,所有高空空域或遠洋上空均屬於甲類空域。在任何天氣狀況下,所有在這範圍裡的飛機必須採用儀錶飛行規則(IFR)飛行,並且服從航空管制人員的各項指示。甲類空域的範圍包含由數千呎至最高六萬呎的空域。
乙類空域 (Class B) 和甲類空域一樣,在這裡飛行的飛機多採用儀錶飛行規則(IFR)飛行,但在某些情況下會容許採用目視飛行規則(VFR)的飛行器進入該空域。乙類空域的高度在甲類空域之下,由一萬二千五百呎至一萬八千呎間的空域,並包括機場和終端控制區域。目視飛行規則(VFR)的飛機必須取得航管中心許可才可進入乙類空域,並需要保持無線電通訊。
丙類空域 (Class C) 儀錶飛行規則(IFR)和目視飛行規則(VFR)的飛行器均可進入此空域。航管人員會為這些飛機提供飛行情報,讓它們之間得以保持最低間隔。採用目視飛行規則(VFR)的飛機必事先獲得當局批准才能進入此空域。
丁類空域 (Class D) 與乙類空域及丙類空域一樣,此空域允許儀錶飛行規則(IFR)和目視飛行規則(VFR)的飛行器進入。目視飛行規則(VFR)的飛行器要進入此空域,只需與有關航管中心建立雙向無線電通訊便可。在資源許可的情況下,航管中心會協助調節兩類飛機在航路上的衝突。終端管制區和其附近的管制空域都為丁類空域。
戊類空域 (Class E) 在這空域裡航管中心只提供有限度的航管服務。進入這裡的儀錶飛行規則(IFR)飛行器則需事先獲得批准,然後目視飛行規則(VFR)飛行器則可以自由出入。在此空域內,目視飛行規則(VFR)飛行器只會偶爾接收航管中心的資訊。
己類空域 (Class F) 此空域是一個較特別的空域類型,可分為指導(Advisory)和限制(Restricted)兩個類別,主要針對當有跳傘、滑翔風箏和軍事活動等特別情況下,便會限制飛行器進入此區域。當這些活動完成後,空域會回復原來的空域類別。
庚類空域 (Class G) 這是非管制空域,在此空域的飛行器,完全不受航管中心的限制,只是偶爾接收由航管中心提供的飛行資訊。
ICAO 飛行間隔 • 飛機在同一高度或低於一千英尺直接跟隨其它飛機,或 • 如果兩種飛機都使用相同的跑道或跑道平行相隔不到760米,或 • 飛機在同一高度或低於300米(1000英尺)以下在另一架飛機的後面爬升或下降 。
最小垂直間隔 • 80年代初,ICAO開始探討有關修改航空器垂直飛行間隔標準問題。經過各種風險評估後認為:在FL290至FL410的最小垂直間隔從600米(2000英尺)縮減到300米(1000英尺)在技術上可以滿足預定的安全標準,使空域容量大大增加。 • 飛機只有擁有專門認證的高度表和自動駕駛儀才可以在RVSM空域飛行。
航空交通管制 • 主要形式可以分為四類: • 場面管制(Field Control) • 雷達管制(Radar Control) • 區域管制(Center/Control/Radar/Area Control) • 無線電管制(Radio Control)
場面管制(Field Control) 主要配合目視和一次監察雷達(Primany Surveillance Radar)的管制,主要為管理跑道運用的塔台(Tower)和地面台(Ground)。
雷達管制(Radar Control) 完全依賴雷達並主要使用二次監察雷達(Secondary Surveillance Radar)的管制,主要為離場台(Departure),近場台(Approach)和終端管制(Terminal/Radar/Control)。
區域管制(Center/Control/Radar/Area Control) 是管理進出或者是途經(Enroute)飛行情報區的飛機,管理由二萬多呎以上的空域。區域管制工作為協調飛機不同的高度間格,因為飛機由機坪開始經過多重的管制席位,前後距離都會逐漸擴大;而第二項工作就是防止有飛機誤闖飛航情報區範圍或干擾航機的航線。 區域管制另一項重要工作是處理緊急狀況,由於飛機巡航佔飛行大部分時間,如有任何特發甚至是緊急事故都需要由區管的管制員先聯絡預定降落機場的地面單位(例如:救護車或Follow Me)或者是對飛行員作出支援。
無線電管制(Radio Control) 只適用於大洋海面(例如:太平洋)上的管制,這種管制並沒有使用雷達,飛行員只是需要在無線電回報飛機的位置、高度、速度和即將到達一個導航點的 時間。而相關的管制員就稱為無線電操作員(Radio Operator)。 由於不能用上雷達來得悉飛機的位置,所以飛機只可以跟住指定的路線(例如是PACOTS)作儀器飛行(Instruments Flight)。
飛行空域定義及飛行限制 Any Question?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