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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投資. Chapter 10. 何謂債券投資?債券投資會計處理 有哪些選擇? 2. 何謂股票投資?股票投資會計處理 有哪些選擇? 3. 何謂金融資產之減損?減損時有哪 些 跡象可供判斷? 4. 債券投資減損之會計處理為何? 5. 股票投資減損之會計處理為何? 6. 何謂有重大影響力之股權投資?會 計 處理為何? 7. 何謂有聯合控制能力之股權投資? 會 計處理為何? 8. 何謂衍生工具?會計處理方法為何? 9. 何謂混合工具?會計處理方法為何?. 投資的工具有哪些種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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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投資 Chapter10
何謂債券投資?債券投資會計處理 • 有哪些選擇? • 2. 何謂股票投資?股票投資會計處理 • 有哪些選擇? • 3. 何謂金融資產之減損?減損時有哪 • 些 跡象可供判斷? • 4. 債券投資減損之會計處理為何? • 5. 股票投資減損之會計處理為何? • 6. 何謂有重大影響力之股權投資?會 • 計 處理為何? • 7. 何謂有聯合控制能力之股權投資? • 會 計處理為何? • 8. 何謂衍生工具?會計處理方法為何? • 9. 何謂混合工具?會計處理方法為何?
投資的工具有哪些種類? • 投資債券有哪些會計處理可供選擇,以衡量其價值及投資績效? • 投資股票有哪些會計處理可供選擇,以衡量其價值及投資績效?
金融工具投資 債券投資 股票投資 減損、迴轉及重分類 採用權益法 之投資 衍生工具及混和工具 • 持有至到期日 •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 • 備供出售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備供出售 • 以成本衡量 • 攤銷後成本法之減損及迴轉 • 備供出售之減損及迴 • 攤銷後成本重分類為備供出售 • 備供出售重分類為攤銷後成本 • 有重大影響力 • 有聯合控制能力 • 衍生工具之定義 • 衍生工具之會計處理 • 混合工具之定義 • 混合工具之會計處理
10.1 金融資產之定義 • 金融資產共包含下列六類金融工具: • 現金。 • 表彰對某一企業擁有所有權之憑證。 • 企業有權利自另一方收取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之合約權利者,通 常指債務工具。 • 企業有權利按潛在有利於己之條件與另一方交換金融資產或金 融賣價之合約,通常係指衍生工具資產。 • 企業必須收取或可能收取變動數量企業本身權益工具之非衍生 工具。 • 企業有權利非以或可能非以固定金額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交換固 定數量企業本身權益工具方式交割之衍生工具。
10.2 債券投資 • 債券投資係指該投資之收益金額固定或可決定 • 債券投資的會計處理視企業持有之目的,係為了收取利息及本金、賺取價差或兩者皆具而有所不同。債券投資有下列四種可能的會計處理方式:
10.2 債券投資 表10.1債券投資會計處理方式
10.2.1持有至到期日之債券投資 • 企業持有債券投資,若有積極意圖及能力將該 債券持有至到期日,即可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日之債券投資(held-to- maturity, HTM)。 • 原始評價時,以取得時之公允 價值加計交易成本入帳。 • 續後評價,係以原始入帳金額 按原始有效利率攤銷債券折溢價之後 的攤銷後成本為基礎。 • 企業若於當年度或前 2 年度內,曾在到期日前出售或重分類持有至到期日之投資,且其金額並非很小者,不得將任何金融資產歸類為持有至到期日之投資,亦即因為企業沒有信守承諾,所以被褫奪將債券投資分類為 HTM 的權利 3 年。
釋例10-1持有至到期日債券投資 假定復興公司於 ×1 年 1 月 1 日,買入大方公司 3 年期的公司債作為持有至到期日(HTM)之債券投資,面額 $1,000,000、票面利率 3%,每年 1 月 1 日付息一次,假定與該債券同信用等級的市場利率為 5.01%,則該公司債的公允價值為 $945,273,復興公司另外 支付了交易成本 $262,合計共支付 $945,535。 試作:復興公司所有相關分錄。
釋例10-1持有至到期日債券投資 解析 ×1 年 1 月 1 日該債券的公允價值等於未來本金及利息的折現值,計算如下: 債券的原始帳面金額為 $945,535 ( 取得時之公允價值 $945,273 加計交易成 本 $262)。根據此一帳面金額可以去反推該債券的原始有效利率 (r): 所以原始有效利率 r = 5%
釋例10-1持有至到期日債券投資 解析 ×1 年 1 月 1 日,取得債券之分錄如下: ×1/1/1 持有至到期日投資 945,535 現金 945,535
釋例10-1持有至到期日債券投資 解析 ×1 年、×2 年及 ×3 年 12 月 31 日調整分錄分別如下: ×1/12/31 ×2/12/31 ×3/12/31 應收利息 30,000 30,000 30,000 持有至到期日投資17,277 18,14119,047 利息收入47,277 48,14149,047
釋例10-1持有至到期日債券投資 解析 ×2 年及 ×3 年 1 月 1 日,收到利息之分錄如下: 現金 30,000 應收利息 30,000 ×4 年 1 月 1 日,債券持有至到期日,可收到本金及最後一期利息之分錄如下: 現金 1,030,000 應收利息 30,000 持有至到期日投資1,000,000
10.2.2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 「無活絡市場的債券投資」,有時亦稱放款及應 收款 (loans and receivables),係指從無活絡市場中買入的債券,即得選用攤銷後成本作為續後評價的基礎,無須有意圖持有至到期日而得以提早出售。 • 無活絡市場的債券投資則可自由地在到期之前出售,不受任何限制。
釋例10-2攤銷後成本法下出售債券 假定復興公司於 ×1 年 1 月 1 日,買入大方公司 3 年期的公司債,復興公司將其視為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面額 $1,000,000、票面利率 3%,每年 1 月 1 日付息一次,假定與該債券同信用等級的市場利率為 5.01%,則該公司債的公允價值為 $945,273,復興公司另外 支付了交易成本 $262,合計共支付 $945,535(原始有效利率為5%)。於 ×3 年 6 月 30 日以$999,000 出售 ( 扣除交易成本後 ) 該債券投資,試問復興公司應作分錄為何?
釋例10-2攤銷後成本法下出售債券 解析 復興公司應先認列持有 6 個月之應收利息 = $1,000,000 × 3% × 6/12= $15,000 再認列從 ×3 年 1 月 1 日到 ×3 年 6 月 30 日之間 6 個月的利息收入:期初帳面金額 ($980,952) × 原始有效利率 (5%) × 持有期間 (6/12) = $24,524 債券投資 6 個月之折價攤銷 = $24,524 – $15,000 = $9,524 調整後債券投資的帳面金額 = 期初帳面金額 $980,952 + 6 個月之折價攤銷 $9,524 = $990,476 處分投資損益 = $999,000 − $990,476 – $15,000 ( 應收利息 ) = $(6,476)。
釋例10-2 攤銷後成本法下出售債券 解析 ×3/6/30應收利息($1,000,000 × 3% × 6/12)15,000 無活絡市場債券投資($24,524–$15,000)9,524 利息收入($980,952 × 5% × 6/12)24,524 ×3/6/30現金999,000 處分金融資產損益6,476 無活絡市場債券投資 ($980,952+$9,524)990,476 應收利息15,000
釋例10-3兩個付息日之間買入債券 民生公司於 ×1 年 4 月 1 日買入到期日為 ×3 年 12 月 31 日之無活絡市場之債券、 面額為 $300,000、票面利率為 6%、每年 12 月 31 日付息,民生公司支付 $336,267 ( 含交易成本及應計利息 ),公司採用攤銷後成本法,以有效利率法攤銷債券折溢價。 試作: (1) 民生公司於 ×1 年 4 月 1 日買入債券之分錄。 (2) ×1 年 12 月 31 日收到利息之分錄。
釋例10-3兩個付息日之間買入債券 解析 先計算 ×1 年 1 月 1 日至 ×1 年 3 月 31 日之前手息 = $300,000 × 6% × 3/12 = $4,500。 取得債券之原始帳面金額 = $336,267 ( 支付價金 ) − $4,500 ( 前手息 ) = $331,767。 由民生公司共支付 $336,267 ( 含交易成本及應計利息 ) 以取得此一債券,從買入至到 期日的期間為 2.75 年,根據此一帳面金額可以去反推該債券的原始有效利率 (r): 所以原始有效利率 r = 2%
釋例10-3兩個付息日之間買入債券 解析 (1) ×1 年 1 月 1 日 買入分錄 無活絡市場債券投資 331,767 應收利息 4,500 現金 336,267 (2) ×1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收到利息之分錄 現金 ($300,000 × 6%) 18,000 應收利息4,500 利息收入 {$336,267 × [(1.02)0.75 − 1]} 5,031 無活絡市場債券投資 8,469
10.2.3 備供出售之債券投資 • 備供出售之債券投資 (Available for sale, AFS),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OCI) 按公允價值衡量。 • 以公允價值衡量,但是債券原始買入時所產生的折溢價還是須先攤銷到攤銷後成本之後,再將其調整至衡量時之公允價值。 • 備供出售之債券投資可隨時處分,沒有任何限制,但不得重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FV-PL) 之類別。
釋例10-4備供出售投資─債券 假定復興公司於 ×1 年 1 月 1 日,買入大方公司 3 年期的公司債作為備供出售投資(AFS), 面 額 $1,000,000、 票面利率 3%, 每年 1 月 1 日 付息 一 次, 復興公司共支付$945,535 ( 含交易成本 ),原始有效利率為 5%。 試作: (1) ×1 年 1 月 1 日買入債券之分錄。 (2) ×1 年 12 月 31 日之分錄,該債券期末公允價值為 $987,000。 (3) ×2 年 12 月 31 日之分錄,該債券期末公允價值為 $980,000。 (4) ×3 年 6 月 30 日,以 $999,000 出售 ( 扣除交易成本後且含應計利息 ) 該債券投資。
釋例10-4備供出售投資─債券 解析 (1) ×1 年 1 月 1 日,取得債券之分錄如下: ×1/1/1備供出售投資─債券 945,535 現金 945,535
釋例10-4備供出售投資─債券 解析 (2) 應收利息 30,000 備供出售投資─債券 17,277 利息收入 47,277 備供出售投資評價調整─債券 ($987,000 − $962,812) 24,188 備供出售投資未實現損益─債券 24,188
釋例10-4備供出售投資─債券 解析 (3) 應收利息 30,000 備供出售投資─債券 18,141 利息收入 48,141 備供出售投資未實現損益─債券 ($24,188 + $952) 25,140 備供出售投資評價調整─債券 25,140
釋例10-4備供出售投資─債券 解析 (4) ×3/6/30 應收利息 ($1,000,000 × 3% × 6/12) 15,000 備供出售投資─債券 ($24,524 – $15,000) 9,524 利息收入 ($980,952 × 5% × 6/12) 24,524 ×3/6/30 備供出售投資未實現損益─債券 ($6,476 − $952) 5,524 備供出售投資評價調整─債券 5,524 ×3/6/30 現金 999,000 備供出售投資評價調整 6,476 應收利息 15,000 備供出售投資─債券 990,476 ×3/6/30 處分金融資產損失 6,476 備供出售投資未實現損益─債券 6,476
10.2.4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券投資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Fair value through profit or loss, FV- PL) 之債券投資,係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它不但用公允價值衡量,而且公允價值的變動 直接進入損益表,讓投資人可以儘早知道金融工具價值之變化。 • 就 債券而言,它有兩種類別: • 持有供交易 (held for trading) • 原始認列時指定 (designated) 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釋例10-5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券投資 假定復興公司於 ×1 年 1 月 1 日,買入大方公司 3 年期的公司債作為透過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投資,面額 $1,000,000、票面利率 3%,每年 1 月 1 日付息一次,假定與該債券同信用等級的市場利率為 5.01%,則該公司債的公允價值為 $945,273,復興公司另外 支付了交易成本 $262,合計共支付 $945,535。 ×1 年 12 月 31 日,該債券期末公允價值為 $987,000。 ×2 年 1 月 1 日,收到利息後,以 $987,000 ( 扣除交易成本後 ) 出售。 試作復興公司相關分錄 ( 假定公司有攤銷債券折溢價 )。 解析 (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投資─債券945,273 手續費262 現金945,535
釋例10-5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券投資 解析 (2) ×1/12/31 應收利息 30,0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投資─債券 17,358 利息收入 47,358 ×1/12/3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投資之評價調整─債券 24,369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投資之利益─債券 24,369* * ($987,000 − $962,631)
釋例10-5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券投資 解析 (3) ×2 年 1 月 1 日,收到利息後,以 $987,000 ( 扣除交易成本後 ) 出售。分錄如下: 現金 30,000 應收利息 30,000 現金 987,0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投資─債券 962,63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投資之評價調整─債券 24,369
10.3 股票投資 • 股票投資的會 計方法,端視投資公司對被投資公司的影響程度高低而定。 圖 10.1投資公司對被投資公司之影響程度
10.3 股票投資 表10.2無重大影響之股票投資會計處理方式 • 投資公司若對被投資公司無重大影響,此時依照投資公司持有之意圖有不同的會計方法。
10.3.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股票投資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股票投資 (FV-PL),使用公允價值衡量,並且將公允價值 的變動直接列入損益表,讓投資人可以儘早知道金融工具價值之變 化。 • 有兩種類別: • 持有供交易 • 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釋例10-6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股票投資 復興公司有下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股票投資,資訊如下: (1) 於 ×1 年 12 月 1 日,以每股 $80 買入台積電股票 1,000 股,手續費 $200,共支付$80,200。 (2) ×1 年 12 月 31 日,台積電收盤價為 $70。 (3) ×2 年 7 月 15 日,收到現金股利每股 $3,股票股利 10%。 (4) ×2 年 12 月 31 日,台積電收盤價為 $82。 (5) ×3 年 3 月 1 日,將台積電持股全數出售,扣除手續費之後得款 $87,000。
釋例10-6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股票投資 解析 (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投資─股票80,000 手續費 200 現金 80,200
釋例10-6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股票投資 解析 (2)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投資之損失─股票 10,0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投資之評價調整─股票10,000 (3) 現金 3,000 股利收入 3,000
釋例10-6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股票投資 解析 (4)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投資之評價調整─股票20,2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投資之利益─股票 20,200 (5)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投資之損失─股票 3,2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投資之評價調整─股票 3,200 現金 87,0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投資─股票 80,0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投資之評價調整─股票 7,000
10.3.2 備供出售之股票投資 • 備供出售之股票投資 (AFS),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雖然它使用公允價值衡量,但將公允價值的變動先暫時放進其他綜合損益,等到處分時再 予以重分類調整 (recycle) 至損益表中。 • 原始取得 之交易成本,應納入原始取得成本之中。
容易被投機取巧的 AFS • 由於 AFS 將公允價值的變動先暫時放進 其他綜合損益,等到處分時再予以重分類至損益表中。有時會造成企業投機取巧,產生 gain trading, loss hiding 的現象。所以IASB預計在 2015年 IFRS9 開始適用後取消AFS 這個類別。 • 金管會在金融檢查時,曾發現部分壽險公司將放在備供出售 (AFS) 而非供交易部位 (TS) 的股票,透過短線進出、甚至以賣出後又買回等同數量 的方式,讓備供出售部位保持不變,但損益 表卻有處分利益的奇怪現象。金管會已要求 這些壽險業者重編報表。
釋例10-7備供出售之股票投資 復興公司有下列備供出售之股票投資,資訊如下: (1) 於 ×1 年 12 月 1 日,以每股 $80 買入台積電股票 1,000 股,手續費 $200,共支付$80,200。 (2) ×1 年 12 月 31 日,台積電收盤價為 $70。 (3) ×2 年 7 月 15 日,收到現金股利每股 $3,股票股利 10%。 (4) ×2 年 12 月 31 日,台積電收盤價為 $82。 (5) ×3 年 3 月 1 日,將台積電持股全數出售,扣除手續費之後,得款 $87,000。
釋例10-7備供出售之股票投資 解析 ×1/12 /1 ,買入台積電股票1000股,共支付$80,200。 備供出售投資─股票 80,200 現金 80,200 (2) ×1/12/31,台積電收盤價為 $70。 備供出售投資未實現損益─股票 10,200 備供出售投資評價調整─股票 10,200
釋例10-7備供出售之股票投資 解析 (3) ×2/7/15收到現金股利合計 $3,000。股票股利10%。 現金 3,000 股利收入 3,000 (4) ×2/12/31台積電收盤價為$82。 備供出售投資評價調整─股票 20,200 備供出售投資未實現損益─股票 20,200
釋例10-7備供出售之股票投資 解析 ×3/3/1將台積電持股全數出售,扣除手續費之後得款 $87,000。 備供出售投資未實現損益─股票 3,200 備供出售投資評價調整─股票 3,200 現金 87,000 備供出售投資─股票 80,200 備供出售投資評價調整─股票6,800 備供出售投資未實現損益─股票 6,800 處分金融資產利益6,800
買回權及賣回權與風險及報酬移轉之關係 • 金融資產在移轉時,若同時也伴隨著買回權或賣回權時,則該金融資產的風險及報酬是否移轉了嗎?IAS39 規定有下 列三種可能情況: • 在移轉時,買回權或賣回權係以深價外之行使價格發行,此時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經移轉。 • 在移轉時,買回權或賣回權係以深價內行使價格發行,此時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仍然保留。 • 在移轉時,買回權或賣回權既非以深價外,也非以深價內之行使價格發行,此時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並非已經移轉,也並非完全保留。因此,需要再進一步去考量企業是否依然保有控制,以決定其除列之會計處理。
10.3.3 採成本衡量之股票投資 • 企業投資無活絡市場的股票時,例如非上市非上櫃公司之股票及與其 相關之認股權,若其公允價值合理估計數之變異區間並非很小,且無法合理評估不同估計之機率時,企業無法以公允價值衡量該權益工具,企業得採用取得之成本作為公允價值之替代衡量基礎。 • 採成本衡量之股票投資, 通常分類為備供出售 (AFS) 之投資,但亦得將其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FV-PL) 之投資。
釋例10-8採成本衡量之股票投資 復興公司有下列採成本衡量之股票投資,公司將其分類為備供出售投資,相關資訊如下: 於 ×1 年 7 月 1 日,以每股 $10 買入航海王公司 2,000 股,手續費$500,共支付 $20,500。 (2) ×2 年 7 月 15 日,收到現金股利每股$0.8。 ×3 年 3 月 1 日,將航海王持股全數出售,扣除手續費之 後,得款 $18,000。
釋例10-8採成本衡量之股票投資 解析 (1) 備供出售投資─股票 20,500 現金20,500 (2)現金 1,600 股利收入 1,600 (3) 備供出售投資未實現損益─股票 2,500 備供出售投資評價調整─股票 2,500 現金 18,000 備供出售投資評價調整─股票 2,500 備供出售投資─股票 20,500 處分金融資產損失 2,500 備供出售投資未實現損益─股票 2,500
10.4 減損、減損迴轉及重分類 • 企業投資股票或債券之後,若有下列證據顯示該金融資產可能有減損,企業應於損益表中認列減損損失: 1. 金融資產發行人 ( 以下簡稱發行人 ) 發生顯著財務困難。 2. 發行人已發生違約之情事。 3. 債權人因經濟或法律因素考量,對發生財務困難之債務人讓步。 4. 發行人很有可能倒閉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 5. 由於發行人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無法在活絡市場中繼續交 易。 6. 依一組金融資產過去之回收經驗顯示無法收回所有到期本金及利 息等金額。 7. 發行人因技術、市場、經濟或法令等因素之不利改變,重大影響 其經營環境,使權益證券之持有人可能無法收回投資成本。 8. 權益證券之公允價值發生持久性或大幅下跌。 • 發行人之信用等級下降本身未必是減損之證明,但應與其他資 訊同時考量。
10.4 減損、減損迴轉及重分類 表10.3 金融資產之減損及迴轉 • 只有當企業採用攤銷後成本法及備供出售時,才會有減損及是否要迴轉的議題產生。金融資產之減損及迴轉會計處理彙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