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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七四年    牡丹社事件

一八七四年    牡丹社事件. 指導教官:黎兆錡 教官     班  級:企業管理系一年甲班    組  員:陳怡樺 94102108         林胤禎 94102109         李亞貞 94102110         林品甄 94102112. 目 錄. 1. 事件的開端. 5. 清、日的國內狀況. 2. 出兵的準備. 6. 事件的解決. 3. 出兵的實行. 7. 心得. 4. 現地的戰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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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七四年    牡丹社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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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一八七四年    牡丹社事件 指導教官:黎兆錡 教官     班  級:企業管理系一年甲班    組  員:陳怡樺 94102108         林胤禎 94102109         李亞貞 94102110         林品甄 94102112

  2. 目 錄 1.事件的開端 5.清、日的國內狀況 2. 出兵的準備 6.事件的解決 3.出兵的實行 7.心得 4.現地的戰況 8.參考資料

  3. 一、事件的開端 • 1871年9月清國與日本國簽署「清日修好條規」,這是清日兩國進入近代性國際關係的開始。而當年12月,硫球船員66名飄流登陸於台灣恒春八瑤灣,誤入山地遭排灣族牡丹社原住民殺戮,其中12人得到附近漢人救援。經過清朝官員護送,72年2月到達福建省福州硫球館,7月歸返硫球首都那霸。 牡丹社事件給日本一個起事的藉口。

  4. 為交涉修訂「清日修好條規」,來清 中的日本外務大丞兼少弁務使柳原前 光,看到『京報』記載閩浙總督上奏 清朝的有關事件報告,就於72年5月 轉報日本外務卿副島種臣說:「硫球 人在清國領土台灣被殺害,為鹿兒島 縣參考」,附送該報。7月柳原與英國 上海領事會談時聽到:若是歐美國家就 會即刻派遣軍艦追求責任要求償金,始使他覺得事態嚴重,8月回國後,日本外務省開始重視。

  5. 受難硫球人回那霸時鹿兒島縣官伊地知貞馨剛出差在當地有直接見聞,9月上東京面會外務卿副島報告事件,並提出鹿兒島縣參事大山綱良要借用軍艦以載軍隊派遣台灣問責的建言書。受難硫球人回那霸時鹿兒島縣官伊地知貞馨剛出差在當地有直接見聞,9月上東京面會外務卿副島報告事件,並提出鹿兒島縣參事大山綱良要借用軍艦以載軍隊派遣台灣問責的建言書。 • 從參事大山聽到事件的鹿兒島分營長陸軍少校樺山資紀也上東京,見故鄉前輩當時的軍、政界重鎮陸軍元帥兼參議西鄉隆盛,以及其胞弟陸軍少輔西鄉從道等,運動出師問罪。

  6. 14世紀時硫球中山王 向明太祖入貢受冊封,以 來硫球成為「華夷秩序」的 一環。17世紀鹿兒島的薩 摩藩征服硫球,將其置於 附庸,即屬國地位,但薩摩 藩貪圖硫球對中國的進貢貿易利益,所以保持不讓中國知道其征服,一直維持硫球對中國向來的關係。牡丹社事件遇難的硫球船,原來也是載朝貢物品渡航中國的。因為這種薩摩藩與硫球的特殊關係,所以該藩出身的上述那些人對牡丹社事件也就特別有關心。

  7. 二、出兵的準備 • 72年10月明治天皇任命硫球國王尚泰為硫球藩王,與其他日本華族即貴族並列。原來在7月立法機關的左院才解釋:「硫球國王乃為硫球人類,不得與國內人類同一混淆」。所以這藩王的任命,可以說是為了要加強硫球人是日本人的說法而做的。10月駐日美國公使德隆(C. E. De Long)會見外務卿副島,對副島台灣原住民地區是否清朝管轄的質問,德隆回答:是清管轄,但其政令不通行,對人民也不能保護,即無有效統治之實,是「所取者的所有物」,並介紹剛從駐廈門美國領事下任的李仙得(C. W. Le Gendre)。

  8. 1867年美國人飄流至原住民地區被殺害時,李仙得有曾經親自渡台與原住民首長交1867年美國人飄流至原住民地區被殺害時,李仙得有曾經親自渡台與原住民首長交 涉的經驗。與副島見面的李 仙得甚至勸告日本合併台灣 原住民地區為殖民地。72年 12月日本雇用李仙得為外務 省准二等出仕,由他擔任台 灣出兵的顧問。

  9. 72年11月日本太政官命令陸軍少校樺山資紀至清國台灣視察,經由清國73年8月樺山從淡水登陸,調查台灣372年11月日本太政官命令陸軍少校樺山資紀至清國台灣視察,經由清國73年8月樺山從淡水登陸,調查台灣3 個月,一度再到中國,74年3 月再來台灣等候來征的日軍。 這個台灣調查另有黑岡季備、 福島九成、成富清風、兒玉利 國、水野遵等人參與。

  10. 73年3月副島受任命為派遣清國交換「清日修好條規」批73年3月副島受任命為派遣清國交換「清日修好條規」批 准書,以及謁見慶祝同治皇帝親政、成婚的特命全權大 使,但是他自己也講:交換批准書、謁帝都是名,交涉牡 丹社事件才是實。6月正當謁帝叩頭問題糾紛副島表明 拒絕謁見回國時,差遣隨行的外務大丞柳原、外務少丞 鄭永寧訪問總理衙門,質詢牡丹社事件,衙門大臣毛昶 熙等回答:只聞「生蕃」掠殺硫球國民,未知貴國人有 事;未服謂「生蕃」置之於化外;不得制「生蕃」橫暴,為 我政教所不逮及也。柳原等回以若清方不處置,即日方 自會處理,遂無共識而散。副島認為「化外」、「政教所不 逮及」的發言,對此後日本的出兵有利。

  11. 三、出兵的實行 • 明治維新以前日本的朝鮮交流是經由對馬藩一手進 行,維新以後日本政府要直接與朝鮮交涉被拒,產生 所謂「征韓論」。73年外務卿副島出使清國中的5月, 日朝關係更惡化,日本內閣討論派遣使者,參議西鄉 隆盛志願,8月閣議內定之。同月『太政官日誌』有: 飄流至台灣南部的小田縣民船員4名,被原住民掠奪的 記載。

  12. 10月閣議正式決定派遣西鄉使 韓,但是該決定被太政大臣代 理岩倉具視與參議大久保利通 協力翻案,西鄉辭職,史上稱謂 「明治6年政變」,此後大久保成 為政權的中心人物。

  13. 為鎮定政局,岩倉、大久保政權推行出兵台灣,1974為鎮定政局,岩倉、大久保政權推行出兵台灣,1974 年2月閣議通過參議大久保、參議大隈重信聯名提出的 「台灣蕃地處分要略」。要對「無主之地」的原住民 地區,發動為硫球難民「報復」的軍事行動,這是日 本進入近代國家以後的第一次海外武力行動,也是在 近代侵略中國的開始。

  14. 4月陸軍大輔西鄉從道進昇為陸軍中 將,被任命為台灣蕃地事務都督,將 領軍出兵台灣。另任命參議大隈為台 灣蕃地事務局長官,李仙得轉任該局 准二等出仕,相當於副長官。

  15. 西鄉、大隈進駐長崎,集結遠征軍隊、船舶。聞訊英西鄉、大隈進駐長崎,集結遠征軍隊、船舶。聞訊英 國公使巴克斯(H. S. Parkes)通知外務卿寺島宗 則:若是清國視日本出兵為敵對行為,就要召還從事 行動的英人、英船,各國也表明局外中立。新任美國 公使賓含(J. A. Bingham)也通知寺島若清國無明文 同意,要禁止美人、美船參加。遇了這些列強使節的 質疑,日本政府轉為要先緊急照會清國意向,決定暫 緩出兵。但是在長崎的西鄉都督4月27日命令被任命 為廈門領事的陸軍少校福島九成,攜帶致閩浙總督李 鶴年的出兵通知書至廈門,並指揮載兵的軍艦出發, 自己卻等候大久保的來會。

  16. 來到長崎的大久保面會西鄉、大隈,追認出兵。日本 政府公告:硫球藩、小田縣人民先後飄流至台灣「蕃 地」受「生蕃」掠殺,為懲罰、以及確保將來的安 全,出兵台灣。

  17. 四、現地的戰況 • 到達台灣的日軍5月7日由琅喬灣登陸,按照李仙得的 建議,13日以後得一部份漢人協力,撫恤「熟蕃」以 孤立「生蕃」,並對「生蕃」地區頻做偵察,其中間 有兩次衝突,日軍戰死1名。22日日軍攻擊石門,擊 斃牡丹社頭目父子等,該日都督西鄉到達琅喬灣,從 社寮登陸;清國第一次使節也出現於此。根據以後的 幾次接觸,西鄉判斷:清方「無出兵拒我之色」。

  18. 25日「琅喬十八番社」中一部份的原住民頭目等也來會恒春北方網沙,貢獻黃牛、小豬以表投誠,西鄉回送日本國旗、日本刀、毛毯、棉布等以表撫25日「琅喬十八番社」中一部份的原住民頭目等也來會恒春北方網沙,貢獻黃牛、小豬以表投誠,西鄉回送日本國旗、日本刀、毛毯、棉布等以表撫 恤。但是牡丹社、高士滑社等,仍然以 游擊戰方式繼續攻擊日軍。根據長期 從事台灣調查,並當時也隨軍的陸軍 少校樺山的日記,28日附近漢人201 人連名陳情:請求討伐牡丹社等 「生蕃」。

  19. 其實在第二次渡台後的4月,樺山在彰化縣特地往訪反 對清官苛稅造反的大墩庄廖阿富,但是拒絕廖所提欲  拜其為反清盟主之請。至日軍登陸社寮以後,該人之  叔廖仕強更來信,要請聯絡日軍以挾攻清軍。由以上  可見在台灣現地,要觀察事件,須知清方有原住民、  漢人、清官三種立場。

  20. 西鄉決定對「生蕃」地區發動總攻擊,6月1至5日動員西鄉決定對「生蕃」地區發動總攻擊,6月1至5日動員  約1300名分三方面進攻,突入石門口陷落牡丹社、高  士滑社等,「琅喬十八番社」中11社投降。至此日軍  總共戰死者12名、負傷者17名而已。西鄉派遣樺山返  東京報告「討蕃」結束,要開始著手「移民拓殖」,  但是風土疫病漸漸流行,至10月有「瘧疾大流行」,  「不戰而全軍意氣喪失」的報告。日軍呈現全軍3658  名,病死者561名的慘狀,西鄉陷入進退維谷的情況。

  21. 五、清、日的國內狀況 4月中,駐清英國公使衛多(T. F. Wade)根據駐日英國 公使巴克斯來電,通報總理衙門日本出兵之事,稍後清 國總稅務司赫特(R. Hart)也向總理衙門通報該事。5月 3日到達廈門的日本駐廈門領事福島遞交上述西鄉致閩 浙總督的出兵通知書給清國地方官員,這是日國的第一 次公開出兵通知。11日,清國總理衙門向日本外務省發 出:台灣為清國領土,為何出兵事前「無議及」的抗議照 會。接到出兵通知書的李鶴年也在同日向西鄉發出:硫 球、台灣都是清國領土,日本出兵是違反「修好條規」, 請速撤兵的回答。

  22. 6月清國皇帝下詔給李鶴年等:日本出兵違反「修好條6月清國皇帝下詔給李鶴年等:日本出兵違反「修好條 規」,要求其即時撤兵,不從即明示其罪名討伐之。但是 沿海各地防備關係者,除了台灣防備關係者以外,都回 奏戰備不足無勝算。

  23. 同月英國公使巴克斯面會外務卿寺島而責備:送大兵於同月英國公使巴克斯面會外務卿寺島而責備:送大兵於  他國領土,在公告各國公使以前,「私自」出動非文盟  國之舉,顯然違反萬國公法,送3000大軍於他國必然  會釀成戰爭;若他國將3000軍隊登陸北海道,日本會  如何?稍後大隈得到法國人法律顧問鈸索納得(G. E. Boissonade)的解釋:「蕃地」無主論或可以成立,  但是清國可以自國安全保障為理由訴之武力介入該出  兵,這是國際上被承認的,即指出日本出兵可能引起清  日全面戰爭的危險性。

  24. 7月向政府對清戰備的質詢,日本將官中,陸軍卿山縣7月向政府對清戰備的質詢,日本將官中,陸軍卿山縣 有朋、以及5少將都回答戰備不充分,薩摩藩出身的兩 少將也回答戰備不充分,但說勉強可戰。

  25. 六、事件的解決 • 大久保憂慮遠征日軍進退維谷,國際輿論日非的事  態,自請赴清交涉,8月I日被任命為派遣清國全權弁  理大臣,9月到北京。與總理衙門談判中,大久保奪  取領導權不談硫球人所屬,斷定:清國主張原住民地  區為屬地,日本主張為無主野蠻之地,兩國主張只是  有這一點差異而已。但會談四次都無結果,大久保表  明束裝回國。駐清英國公使衛多嫌忌戰爭阻礙其貿易  自願居中調停,大久保表示可以得償金撤兵,衛多加  壓力於清國,使其同意支付償金。

  26. 10月31日清日兩國全權簽署「互換條款」、「互換憑單」,10月31日清日兩國全權簽署「互換條款」、「互換憑單」, 於是牡丹社事件解決。「條款」中清國承認:日本出兵為 「保民義舉」;對難民或其遺族支付撫恤金;對「生蕃」設法 不再使發生兇害。  巴克斯驚歎:「不能預想被侵略者會支付償金」。清方  卻有:「能以50萬兩金額回避戰亂」,是外交技術的發   揮。日方出兵直接經費約362萬圓、合算運送用船舶採  購經費總共約771萬圓,只得回約77萬圓(50萬兩  銀),並有多數人員死傷,但是在國際上得到明確合併  硫球的依據。

  27. 清國自此認定日本為假想敵,尤其是「清日修好條約」清國自此認定日本為假想敵,尤其是「清日修好條約」           清方負責人李鴻章認為被日本背           叛,更是如此,從此努力建立北洋           海陸軍。

  28. 事件中被任命為辦理台灣海防事務的船政大臣沈事件中被任命為辦理台灣海防事務的船政大臣沈  葆楨建議「開山撫番」。事件後清軍兵分三路:  南從鳳山縣通到後山,即東台灣的卑南,並設恒  春縣、卑南廳;北從蘇澳通到後山花蓮;中從林  圮埔通到後山奉鄉,並設埔里社廳。漢人更進一  步向原住民地區擴張。

  29. 七、心得 • 經過這次的報告後,我覺得我比之前更了解牧丹社 事件的緣由以及發生的種種事件,歷史告訴我們, 牧丹社原住民與琉球人之間因為文化的誤會而殺了 琉球人,而當日本人借這次事件來抗議時,滿清卻 毫不在乎,完全沒有站在台灣人民的立場保護人民 的權益,但這個事件給了我很大的啟示,自已的錯 必須要有勇氣來承擔,才不會導致因為種種原因而 引起不必要的傷亡,也可以和平的解決很多事情。

  30. 「牡丹社」事件是我們排灣原住民,抵抗日本侵略的開端。祖先用弓箭、茅、番刀……原始武器和日軍新式的槍砲,在石 門古戰後失敗了,但族人保家愛國英勇的行為,寫下了光榮的一頁,也犧牲了很多的日本人跟排灣的原住民。傳說牡丹社事件是這樣的:一群琉球人所搭乘的船,在海上遇到颱風,漂流到八瑤灣,又碰到礁石船就翻了。大約有六十人上岸,沿著河流向上是到了高士佛舊部落,祖先以為是海盜便加以殺害。

  31. 沿著河流向上是到了高士佛舊部落,祖先以為是海沿著河流向上是到了高士佛舊部落,祖先以為是海 盜便加以殺害。剩下的逃回日本向日本政府報告, 於是日本就派兵從射寮後灣登陸,進攻石門,爆發 了「牡丹社」事件。當時我們原住民只有一百多 人,是牡丹社糾集各部落勇士組合而成。祖先們用 石 門天然峭壁地形,埋伏在半山腰,用野藤綁好巨 石,攻擊日本軍牡丹社事件是台灣人跟日本人的一 個警惕,犧牲了那麼多人,真 的很不值得,據說日 本戰死只有12人、其他人都是水土不服日本事後 和滿清簽約,所以滿清也賠款給日本,這次的事 件,使滿清慢慢注意台灣的重要。

  32. 八、參考資料 • 許世楷(靜宜大學教授) http://www.wufi.org.tw/taiwan/twabo4.htm • 花蓮縣水源國小 http://www.syps.hlc.edu.tw/taiwan/newpage9.htm • 台灣人的台灣史—郭弘斌編著 http://www.taiwanus.net/history/author.htm

  33. 報告完畢       敬請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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