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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 8 月份工作汇报会 ( 2014 年 9 月 1 日). 市环保局 8 月份工作完成情况及 9 月份工作计划 ( 2014 年 9 月 1 日). 市环保局 8 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及 9 月份工作计划 8 月份,市环保局 围绕“蓝天工程”开展各专项工作,其中监测站完成了国控重点源监测及在线比对现场监测;监察支队对克拉玛依金源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并移送公安部门,其他部门也顺利完成各项工作。现将各部门 8 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9 月份工作计划、存在的问题汇报如下:. 一、办公室工作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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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8月份工作汇报会 (2014年9月1日)
市环保局8月份工作完成情况及 9月份工作计划 (2014年9月1日)
市环保局8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及9月份工作计划 8月份,市环保局 围绕“蓝天工程”开展各专项工作,其中监测站完成了国控重点源监测及在线比对现场监测;监察支队对克拉玛依金源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并移送公安部门,其他部门也顺利完成各项工作。现将各部门8月份工作完成情况,9月份工作计划、存在的问题汇报如下:
一、办公室工作完成情况 (一)、分管领导安排的工作及完成情况 1、按照黄局要求,召集相关科室开会讨论并配合完成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分工方案的填报。 2、完成自治区十三运对口接待喀什地区代表团工作。 3、迎接自治区环保厅科技标准(宣传教育)处对我局宣传教育工作的调研 ,并陪同对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查看。
(二)办公室日常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收到自治区及其他局委办纸质文件31件和协同办公平台公文134条信息,进行上传下达并办理完毕。 2、排版打印我局下发的红头文件、函共计63件。 3、参加街道综治例会,我局被评为街道级平安单位。 4、给法规宣教科上报文明城市迎检材料。 5、 档案局对我局2013年档案归档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良好。 6、向安监局上报8月安全小结,向监察局上报8月重点工作,向政法委上报十三运期间我局安保工作总结,向综治办上报我局非法宗教自检自查报告。
7、每周一召开安全例会,要求司机遵守工作纪律,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7、每周一召开安全例会,要求司机遵守工作纪律,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8、与财务科一起进行监测站大气自动站仪器、耗材验收。 9、给市委宣传科、市直机关上报《党风廉政教育月工作总结》,给市直机关上报党组织 、队伍建设调查表。 10、组织我局人员参加市直机关组织的观看法制宣教片、道德讲堂等活动。 11、组织完成王慧、王蓓两位同志的试用期满一年的测评,测评结果通过,等待人事局下正式文件。 12、参加市人市局职称评审工作会议,向事业单位人员传达最新相关政策。
(三)、9月工作安排 1、安排中秋节值班表。 2、按照综治办要求,掌握自治区综治专网的使用,撰写综治调研报告 。 3、完成编办要求的机构核查表及档案年报表的填报。 4、按照文明办要求,继续对四个区进行文明现场检查。 5、按照安委会要求,做好我局第三季度各项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二、计划财务科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管领导交办的工作及完成情况: 1、落实局长批示的文件《关于各地加快购置辐射监测仪器进度的通知》,文件要求“十二五”期间,从各级排污费年度收入中拿出相对比例用于购置“国家核与辐射应急监测快速响应能力设备”。经核对我局已在2013年配备了4个设备。 2、协调 关于购置车辆的相关事宜。经与相关部门反复协调 ,达成意向。可购置一辆9座以上的,资金控制在30万元内的面包车。请执行部门近快拿出购置车辆参数报财务科,根据购置参数财务科再向市财政局追加预算的报告,争取资金审核到位,并尽快采购完成。
3、完成局长布置的“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阶段性工作。财务负责人随同局长参加了市里召开的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按照会议精神,财务科已完成了阶段性的“自查自纠”工作,并按时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和专项报表。3、完成局长布置的“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阶段性工作。财务负责人随同局长参加了市里召开的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按照会议精神,财务科已完成了阶段性的“自查自纠”工作,并按时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和专项报表。 (二)、 日常工作及完成情况 1、完成日常核算工作。按期填报财务月报。 2、完成8月份工资计算、审批与发放工作。上报工资月报。 3、完成环境监测费和环评咨询费收费工作。8月份收取环境监测费1.4万元。
4、配合市监察局对“接待费”的规范使用进行了检查。检查后提出:接待必须有公函、接待单位必须填写接待清单、不能超标准接待、一次公务不能多次接待、接待陪同人员要严控在规定范围内。财务科按其要求报送2014年接待费明细支出,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说明。 5、协同监测站、办公室、信息中心等部门,完成监测站设备验收工作。
6.完成专项预算调整工作。今年调整追加95万,均为监测站的“空气自动站环境摄影系统购置90万、土壤和饮用水源地部分有机物污染调查研究5万”,两个项目上报后,财政局均未给予审批追加,原因是我们已批复的预算进度缓慢执行率不高。6.完成专项预算调整工作。今年调整追加95万,均为监测站的“空气自动站环境摄影系统购置90万、土壤和饮用水源地部分有机物污染调查研究5万”,两个项目上报后,财政局均未给予审批追加,原因是我们已批复的预算进度缓慢执行率不高。 按照《克拉玛依市预算执行工作考核办法》(克财发〔2012〕57号)文件规定,对全年部门专项资金执行率低于市政府考核目标的部门,下年度酌情核减该部门五项费用预算的5%-10%,或者按照当年未执行专项资金50%比例核减次年同类项目预算。同时,市监察局将把专项资金执行率作为各部门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单位绩效考核奖挂钩。因此,经单位党组领导决定,调减今年专项资金474万。
7、完成了2013年部门财务决算公开。根据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公开2013年部门决算的通知》要求,将本部门决算从部门基本情况、决算收支情况说明、决算支出明细、“三公”经费的收支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公开。并将公开的关联网址及电子版报财政局相关部门。7、完成了2013年部门财务决算公开。根据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公开2013年部门决算的通知》要求,将本部门决算从部门基本情况、决算收支情况说明、决算支出明细、“三公”经费的收支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公开。并将公开的关联网址及电子版报财政局相关部门。 8、完成了“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信息、工资信息采集系统”录入工作,并上报人社局。 (三)、计划财务科下月工作计划 继续“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整改阶段与迎检阶段工作。
三、法规宣教科工作完成情况 (一)、分管领导安排的工作: 1、整理、汇总8月份“蓝天工程”月报,向市领导、各责任单位通报“蓝天工程”实施动态;梳理完成了我市行风热线关于“蓝天工程”项目的介绍材料。 2、组织召开了我局“蓝天工程”项目推进会,就《克拉玛依市餐饮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及明确挥发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的分工等事项进行讨论、梳理,并提出工作要求。 3、参加“10万亩生态林基础设施建设”亚行贷款项目谈判资料前期准备会议。
4、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克拉玛依市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实现现代化进程评估研究》的反馈意见。4、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克拉玛依市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实现现代化进程评估研究》的反馈意见。 5、协助克拉玛依区环保局与市工商局建立沟通机制。 6、与市公安局对接,进行本市首例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前期调查案卷移交工作。 7、进行新《环境保护法》培训班前期准备工作,一是完成联系自治区环保厅有关领导授课的事宜,二是与市人事局沟通了培训费事项。
(二)、日常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责任书》内容,收集、整理10项指标资料,与8月27日报送至市文明办。 2、完成2014年统计年鉴之“创模篇”编写、报送工作。 3、先后两次召开有关会议,讨论《克拉玛依市餐饮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修改事宜,并于8月21日报送市法制办《克拉玛依市餐饮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初稿)进行审核。目前,根据法制办反馈意见进行修改。 4、报送市法制办月报、信息:①8月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统计及信息月报;②8月份法制信息。
5、向市教育局及各区环保局下发了《关于申报第五批国际生态学校绿旗荣誉学校的通知》,要求10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局,审核通过后组织申报。5、向市教育局及各区环保局下发了《关于申报第五批国际生态学校绿旗荣誉学校的通知》,要求10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局,审核通过后组织申报。 6、根据大气污染行动方案,向自治区环保厅污防处上报我市燃煤锅炉淘汰进展情况。 7、根据市法制办要求,将《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克法协发【2014】2号)转发至支队、各区环保局,进一步规范行政调解文书格式。 8、根据市绩效办下发的《关于2014年自治区绩效指标进展情况填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准备上报内容、学习报送系统。及时联系环保厅相关人员,确定了考核要求。
(三)、下月工作计划 1、整理、汇总9月份“蓝天工程”月报,向市领导、各责任单位通报“蓝天工程”实施动态。 2、向市人大及相关领导汇报议案的办理、落实情况。 3、继续进行新《环境保护法》培训班前期准备工作。 4、推动、协调各单位、部门开展2014年“蓝天工程”34项工作任务。 5、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污染控制科工作完成情况 (一)、分管领导安排的工作及完成情况 1、根据自治区环保厅文件《关于加强机动车维修与拆解行业危险废物管理的通知》(新环发[2014]269号)要求,起草文件《关于加强克拉玛依市机动车维修与拆解行业危险废物管理的通知》(克环保函[2014]318号),并转发给各区环保局。文件中明确了各区环保局和市环保局的职责,本次开展的工作主要内容为:摸清辖区内机动车维修和拆解单位数量及危险废物产生情况;颁发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办理机动车维修与拆解单位申办危险废物转移申请的审批等工作。
2、将自治区环保厅 《关于全区2014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的通报》(克环保函[2014]332号)转发给各相关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对在本次督查考核中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导,督促相关企业按照规范要求整改,并将本次督察考核问题整改情况上报自治区固废中心。 3、按领导要求,向存在问题的减排项目所属单位转发自治区环保厅文件《关于通报2014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进展情况的函》(新环函[2014]946号)。按照文件要求 进一步落实进度缓慢的减排企业进度及存在的问题,并认真研究我市污染物减排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责成排污单位加快减排项目实施进度和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水平,于9月初将企业的整改进展及完成情况报送克拉玛依市政府。
4、按照自治区环保厅文件《关于印发2014年生态文明建设(生态保护)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新环发[2014]319号)要求,落实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如 有一项减排项目未完成,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生态保护)指标都将不得分。按领导要求,进度缓慢的项目已下达督办通知,要求年底前按计划完成减排任务。 5、按照自治区环保厅文件《关于加强2014年下半年重点项目减排调度工作的通知》(新环办发[2014]108号)要求,按周调度的重点项目所属单位(克石化公司、克拉玛依电厂)相关负责人召集到我局进行座谈,并要求企业抓紧实施,按期完成减排任务。今后克拉玛依电厂及克石化电厂低氮燃烧工程由月调度改为周调度,每周五向总量处报送项目进度情况表。
(二)、科室日常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审批了危险废物转移申请14份;建设项目试运行申请6份;分别向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乌鲁木齐市环保局、塔城地区环保局共发了7份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商榷函;出具1项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证明和1项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备案证明;完成了15个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等工作。 2、分别向法规宣教科和信息中心上报《企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信息表》;固废中心上报《克拉玛依市火电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调查表》;总量处上报我市各减排项目进度月报表及周进度表。 3、《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指标划分中,我科室负责的2项指标相关资料上报法规宣教科。
4、根据总量处要求,梳理、落实我市 “ 十二五”目标责任书项目中完成不了和有调整的项目,并按要求总量处上报《关于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禽畜养殖基地减排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5、为新疆金戈壁油砂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戈壁油砂矿风城Ⅰ号矿工业化开发试验建设项目和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车510井区沙湾组一段稠油油藏开发建设工程调剂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并出具的函上报总量处。 6、按领导求,我市2014年减排计划中个别进度缓慢的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1)克拉玛依区畜禽养殖基地生猪、肉牛养殖项目 根据区环保局上报材料,该项目已暂停实施,势必影响到我市目标责任书 的完成,已受到自治区多次督办。我局已向克区政府下达2次督办通知,未收到任何效果,建议向市政府汇报。
2)独山子区曙光新区养殖小区 本工程截止8月20日已完成所有池体及设备间的主体建设,正在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及道路、围墙等外配套设施建设工作。计划2014年9月中旬开始试运行。 3)克拉玛依电厂1#、2#机组脱硝工程 该项目1#机组计划9月中旬进行改造,预计10月底投入运行;2#机组已改造完毕,正在进行168小时调试,预计9月3日开始试运行。 4)克石化公司 1#、2#炉脱硝设备已到货,9月开始土工建设,预计11月15日前完成验收;3、4#炉已改造完成,正在进行设备调试工作。
(三)、科室下个月工作安排 1、按领导要求,对我市重点减排项目进行实地核查。 2、继续组织项目验收,审批危险废物转移申请,按时上报各相关月报表及季报表,继续完善脱硫脱硝除尘项目企业档案。 (四)、“蓝天工程”职责范围内工作完成情况 督促各企业严格按照施工计划开展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工作,并我市今年计划实施4项新建污染治理工程进度上报法规宣教科。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因人员少,部分项目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完成验收。
五、环境管理科工作完成情况 (一)、分管领导安排的工作及完成情况 1、8月,收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申请34项,审批了克利达油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废渣堆放场项目、万兴商业中心项目等29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其中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12份,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17份,组织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技术审查会8次。
六、信息中心8月份工作总结 (一)、分管领导安排的工作及完成情况 1、从自治区环保厅领取了新《环境保护法》,并向党委、人大、政协和市政府各级领导进行发放; 2、配合自治区环保厅完成了自治区环境应急桌面推演远程视频设备的调试工作; (二)、日常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编发第102、103、104、105、106期工作简报,并向环保厅以周为频次上报我局政务信息,信息内容同工作简报内容;
2、积极准备宣传工作相关材料,完成了自治区环保厅科技标准(宣传教育)处对我局宣传教育工作的调研汇报工作;2、积极准备宣传工作相关材料,完成了自治区环保厅科技标准(宣传教育)处对我局宣传教育工作的调研汇报工作; 3、完成了《市环保局2013-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方案》的编写,报黄局审核后在党支部存档; 4、配合法规宣教科整理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图片、文字材料; 5、完成了办公设备的采购及费用结算;完成了会展中心户外广告牌的审核、验收及结算工作;(共计20.2万元); 6、协调电台记者以引水工程15周年我市生态环境变化为主题进行采访;联系日报记者对我市星级以上酒店餐饮业油烟监测工作予以报道;
7、配合完成了电台对我局“行风热线”节目的资料收集工作7、配合完成了电台对我局“行风热线”节目的资料收集工作 8、配合市档案局对我局2013年照片档案归档情况检查,并结合反馈意见及建议进行整改; 9、完成我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公开指南》的征订工作 10、向机关工委报送“开展志愿活动、服务十三运”相关图片材料;向信息化管理局报送了我局网络核查分类情况表; 11、向群教办上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情况数据信息统计表》;向诚信办反馈《克拉玛依市自然人和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和《实施细则》意见; 12、向自治区环保厅监测监察处报送7月份突发环境事件分析报告;收集上报诚信体系、工程建设领域7月份环评、验收相关信息;
13、向民政局上报环保学会《基层党组织、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调研统计表》;向国税、地税上报环保学会7月税务报表。 (三)、9月工作安排 1、积极运用电视台、克拉玛依日报等宣传介质,继续加大对“蓝天工程”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 2、积极配合各科室工作动向,完成信息收集工作; 3、对视频设备运行维护项目进行验收及结算工作。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蓝天工程”、环境治理工作宣传力度不够。 2、对待工作存在懈怠现象,主动性不够。
七、环境监察支队工作完成情况 (一)、分管领导安排的工作及完成情况 1、落实14家企业的清洁生产状况,并报管理科。经现场检查,确定新疆华奥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华油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克利达油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科能防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企业正常生产,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博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目前已停工。 2、2013年第四季度,克拉玛依市建设局排水管理处3个污水处理厂存在超标排放现象,支队进行了立案查处。污水处理厂于7月底已经整改完毕,支队结案处理。
3、开展对石化园区管委会私设暗管偷排污水一事进行调查。3、开展对石化园区管委会私设暗管偷排污水一事进行调查。 4、落实城管委下发的函,将九公里2家砖厂违法案件交克区环保局处理,9月15日前将处理情况上报城管委。 5、落实自治区下发《关于对独山子-乌鲁木齐-鄯善原油管道工程(一期)项目开展环境核查的通知》(新环办函[2014]402号)的文件并按时回复(现场交独区环保局处理)。 6、铜锣湾超市冷却水塔噪声扰民信访答复及日常投诉的处理,铜锣湾超市经检测站检测不超标,答复信访人。 7、开展了全运会期间的巡查工作,早上下午分组巡查,每组2人,发现建筑施工扬尘立即向12345反映。
8、完成自治区环保厅关于正天华厦信访交办单的处理。克区环保局经检查发现正天华厦酒店后侧洗衣房为彩钢房建筑。征求市规划局确认该酒店后洗衣房没有取得规划手续,随后又与市执法局联系,计划拆除违法建筑。该酒店负责人配合整改,于8月18日提前完成整改,将配电房外引风机更换为空调,只使用一台离居民楼较远的中央空调外机,并且保证每天23点前关闭中央空调。克区环保局监测站于8月19日对整改后的情况进行了噪声监测,结果为合格。与举报人沟通,举报人对整改结果表示满意。8、完成自治区环保厅关于正天华厦信访交办单的处理。克区环保局经检查发现正天华厦酒店后侧洗衣房为彩钢房建筑。征求市规划局确认该酒店后洗衣房没有取得规划手续,随后又与市执法局联系,计划拆除违法建筑。该酒店负责人配合整改,于8月18日提前完成整改,将配电房外引风机更换为空调,只使用一台离居民楼较远的中央空调外机,并且保证每天23点前关闭中央空调。克区环保局监测站于8月19日对整改后的情况进行了噪声监测,结果为合格。与举报人沟通,举报人对整改结果表示满意。
9、处罚案件:对克拉玛依金源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不按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现已完成证据收集、案情已调查清楚,其中洗釜水交个人拉运倾倒的情况,拉运倾倒人与该企业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的规定,需移送公安机关,现正开展相关工作。违反固废法相关规定部分,履行行政处罚程序。案件中奎屯优利特种油品有限公司收购处置该企业富马酸的违法行为,书面向自治区固废中心汇报。9、处罚案件:对克拉玛依金源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不按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现已完成证据收集、案情已调查清楚,其中洗釜水交个人拉运倾倒的情况,拉运倾倒人与该企业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的规定,需移送公安机关,现正开展相关工作。违反固废法相关规定部分,履行行政处罚程序。案件中奎屯优利特种油品有限公司收购处置该企业富马酸的违法行为,书面向自治区固废中心汇报。
10、向市工商联反馈非公有制候选人情况,证明2位侯选人未有环境违法行为。10、向市工商联反馈非公有制候选人情况,证明2位侯选人未有环境违法行为。 11、起草2014年上半年举报奖励者名单并进行讨论,报局长审批。 12、准备汇总制定克拉玛依市环境监察大比武方案,目前克区的已经递交,等待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的题库,考试题目将从中抽取。 13、开具企业环保守法证明工作。 14、专项方面工作:8月开展热电厂脱硫装置检查,脱硫装置铅封使用正常。
(二)、 日常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部分第三季度国控污染源在线设施评分审核工作,完成当月14家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工作,按时上报自治区关于建设项目三同时月报及直征企业在线设施现场审核表. 2、完成处罚月报、执法工作月报、法制信息、监察信息、信访周报、非税收入分析上报工作。 3、完成本月来信来访表、矛盾纠纷排查表等上报工作。 4、市环保局与城管委联动对金龙湖施工扬尘现场检查。 5、召集近期投诉较多的8家建筑施工企业在支队开会通报举报情况,并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6、本月建筑施工单位申报7家,目前共有61家建筑施工单位已经申报。 7、截止8月25日,市环保部门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145起,其中反映12345政府热线104起,办结102起。12369举报热线41起。环境信访主要涉及社会生活噪声21起、大气43起、咨询8起、建议1起、辐射3起、建筑施工噪音66起、危险废弃物1起、污水2起。举报处理率及答复率均达到100%。 8、支队制服采购工作目前已将意见报采购中心,等待反馈。
(三)、 下个月工作安排 1、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现场监察。 2、继续完成各项汇总上报、总结、方案等工作 3、继续做好克拉玛依金源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4、继续开展蓝天工程的各项工作。 5、开始准备核算第三季度排污费。 6、生态建设考核工作涉及支队的建设项目和水源地检查资料下一步继续完善,确保年底考核顺利通过。 7、继续开展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
(四)、 涉及“蓝天工程”职责范围内工作完成情况 1、新疆油田公司克拉玛依电厂低氮燃烧技术改造,9月到货,9月安装。 2、已经完成6家星级宾馆的油烟监测工作,其余6家将陆续展开监测工作。餐饮业管理办法已将征求意见汇总报法规宣教科。 3、塔城地区与克拉玛依市跨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协议,塔城地区已经将该协议下发到托里县环保局,正在征求意见。 4、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储油库装车台油气回收装置已安装完毕,已申请验收。
5、对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已送达督办通知,督促该公司尽快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目前储油库装车台已确定沿用原定方案,设备已购置到位,已经开工建设。5、对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已送达督办通知,督促该公司尽快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目前储油库装车台已确定沿用原定方案,设备已购置到位,已经开工建设。 6、新疆成品油配送公司油罐车103辆,还未开始整改,我支队将对成品油配送公司下达督办通知,督促其加快整改。 7、中国石油新疆克拉玛依销售公司加油站19座。其中已安装油气回收装置的8座,其余11座上级公司已统一开始统计,制定计划。我支队将下达督办通知,督促该公司尽快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八、环境科研监测中心站工作完成情况 (一)、分管领导安排的工作及完成情况; 1、按照工作布置会,对“2014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工作布置的分工已通知落实到人。开始相关工作的准备。 (二)、日常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南郊污水处理厂、独石化1号总排的国控重点源监测及在线比对现场监测;独石化2号总排的在线比对现场监测;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独山子生活污水处理厂、独山子医院、独区垃圾渗滤液现场采样及分析。
2、完成8月水源地水质监测。并上报8月水源地水质数据,其中调节水库因运管方对水库维护放水停运,且采集的水样中硫酸盐、溶解性铁、锰因水体不流动,日照蒸发原因超标,故提供说明本月不上报该点位数据。其余点位均满足标准限值。 3、完成第三季度独石化热电厂、独石化大项目动力站废气在线比对;完成其他委托性和验收性废气监测工作。 4、完成第三季度功能区噪声的监测及上报; 5、完成贝肯公司、铜锣湾委托性噪声和验收性噪声监测工作 6、完成了魔鬼城创建五A及景区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并出具了监测报告。 7、进行了监测站2014年下半年分散采购核定和汇总。
8、星级酒店油烟现状监测初到现场,不具备检测条件,与支队沟通,请支队在普查一遍,在进行现场监测。8、星级酒店油烟现状监测初到现场,不具备检测条件,与支队沟通,请支队在普查一遍,在进行现场监测。 9、完成VOCs、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六参数)项目、苏玛罐、PM2.5科技项目专项实验室耗材、分散采购进口试剂包部分试剂的验收工作;2014年政府采购招标的3台烟气分析仪没有通过验收,并把理由反馈给了采购中心。 10、完成新疆贝肯能源有限公司新建石油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丰业节能建材厂工程项目的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11、完成中国认监委6个指标的实验室能力验证,已上报验证结果。
12、完成国家布置的土壤环境调查(水源地土壤环境调查)重金属部分的检测工作。 13、完成站内2014年度预算调整核对工作,已报给财务科。 14、监测站办理了2013年部分合同尾款支付手续。 15、正在进行吹扫捕集安装调试,因软件需更新,本次只完成安装及初步调试,预计2周后由厂家工程师来完成软件的更新工作。 16、给西安地矿所提供环评所需数据。(4月1日西郊水库进口16个水质项目,7月1日~7日,南林小区环境空气3个项目。)
17、完成办理固井压裂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延期手续。 18、6人参加了20号自治区总站举办的2014年全疆重点行业验收监测技术培训班。 19、继续办理独山子石化公司老区61枚放射源进行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20、继续进行辐射科研课题,克拉玛依市和技术利用行业工作人员个人剂量与健康相关研究。 (三)、9月份工作安排 1、整理第三季度重点国控污染源监测数据和编写分析报告。 2、进行下半年环境区域噪声(昼、夜间)的现场监测工作;
3、继续进行监测站2014年下半年分散采购核定和汇总。3、继续进行监测站2014年下半年分散采购核定和汇总。 4、继续进行吹扫捕集安装调试。 5、给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上报国家布置的土壤环境调查(水源地土壤环境调查)重金属部分的检测数据。 6、给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上报水源地109项全分析中的95项指标的监测数据。 7、汇报加油站回收治理工程调研情况。 8、继续办理独山子石化公司老区61枚放射源进行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9、继续进行辐射科研课题,克拉玛依市核技术利用行业工作人员个人剂量与健康相关研究。
(四)、涉及“蓝天工程”职责范围内工作完成情况 1、pm2.5污染特性及防治对策研项目。9月上旬完成第二轮采样,与南开大学签订总有机碳、元素碳、离子分析合同并送样 2、环境空气预警项目,已获得市科技局立项并公示。 3、机动车尾气检测监管系统已经上线,可以实现对检测站的实时监控和检测数据的实时传输。 4、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站建设情况。 独山子鑫杰机动车检测站已获得自治区委托资质,核发日期为2014年8月14日,有效期两年。 独山子区机动车检测站,正在申请计量认证评审。 克拉玛依市安车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建筑物已完成地下部分施工。
九、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一)、分管领导安排的工作及完成情况 1、按局长要求,配合市执法局前往独山子检查“文明城市”创建情况。 2、参加了市科技局组织的为期一周的“2014年知识产权管理实务培训”。 3、按照局长要求完成城市建设管理与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中有关环评机构企业化运营、区域生态建设和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相关工作。 4、完成我市环保行业油城英才培养经费使用的相关工作。
(二)、各科室日常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了采油一厂供水管线项目环评报告表编写印刷,并交付委托方。参加了采油一厂组织的环评报告表的内审会议。办理好该项目的单项环评市场准入证,进入签订合同流程。 2、按财务科要求整理我所专项资金(印刷费)花费情况,并来结算。 3、接待环评咨询。 (三)、各科室下个月工作安排 1、继续编写“克拉玛依石油石化特征污染物与人群健康调查研究”的开题报告。
2、按照局长安排做好编制克拉玛依市生态功能区划的相关工作。 3、接待日常环评咨询。 (四)、各科室涉及“蓝天工程”职责范围内工作完成情况 1、收集资料继续编写“克拉玛依石油石化特征污染物与人群健康调查研究”的开题报告。
9月份是我局承担“蓝天工程”工作的关键月,希望各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查漏补缺,切实将 工作落到实处,对8月份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做好9月份工作计划,切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1、做好2014年生态文明考核迎检工作。2、监察支队 做好环境监察大比武准备工作。3、落实塔城地区与我市跨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工作。4、做好餐饮业的油烟监测工作。5、 加快落实减排任务的完成。 希望各部门加强协作,同心同德,共同努力完成好“蓝天工程”及环保局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