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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事項第 60-5 案. 審查事項第 案. 屏東縣政府辦理礁溪鄉四城都市計畫 3 號路新闢工程. 興辦事業種類 : 交通事業 。 興辦事業 法令依據: 土地徵收條例第 3 條第 2 款及都市計畫法第 48 條。 奉准興辦事業文件: 內政部營建署 102 年 9 月 11 日營署道字第 1022918746 號函檢送 102 年度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審議協調小組第 2 次會議紀錄。 徵收土地 所在地範圍及面積: 宜蘭縣礁溪鄉三皇段 470 地號內等 77 筆土地,面積 0.857449 公頃。 一併徵收之土地改良物: 有. 往礁溪市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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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事項第60-5案 審查事項第 案 屏東縣政府辦理礁溪鄉四城都市計畫3號路新闢工程 • 興辦事業種類: • 交通事業。 • 興辦事業法令依據: • 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第2款及都市計畫法第48條。 • 奉准興辦事業文件: • 內政部營建署102年9月11日營署道字第1022918746號函檢送102年度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審議協調小組第2次會議紀錄。 • 徵收土地所在地範圍及面積: • 宜蘭縣礁溪鄉三皇段470地號內等77筆土地,面積0.857449公頃。 • 一併徵收之土地改良物: • 有
往礁溪市區 龍潭湖 宜5線 宜5-2線 3號道路 宜8線 宜5線 觀光工廠 台9線 縣192線 員山枕山 宜5-2線 河濱公園 宜蘭市 工程位置圖
拓寬段290公尺 新闢段480公尺 土地使用計畫圖 • 本案工程起自漳福路至龍潭路止,計畫開闢長度770公尺,寬度20公尺,A路廊龍泉路69巷屬拓寬段,長度290公尺,道路兩側劃定為工業區;B路廊為新闢段,長度480公尺,路廊西側劃定為住宅區,東側劃定為農業區。
地籍圖及土地使用現況 • 工程範圍內A路廊屬拓寬段,現況為既成道路、工廠、苗圃、民宅及停車空間使用;B路廊為新闢段,現況為農田、果園、菜園及民宅。
本案徵收土地計畫書內所載龍潭湖風景區遊客由6萬4368人次(92年)成長至43萬3964人次(101次),逐年持續增加,本案係考量未來觀光遊憩產業發展之交通需求,雙向配置兩車道供車輛通行,惟公聽會及協議價購會議皆有土地所有權人陳述意見表示路寬縮減為12米至15米及減少拆除建物深度,請說明未採該陳述意見之理由。 • 本案道路工程與礁溪鄉漳福路及龍泉路各有路口銜接,依公聽會及協議價購會議皆有土地所有權人針對前揭路口陳述意見表示應另行考量截角施作範圍,請說明未採該陳述意見之理由。
協議價購經過: • 所有權人陳述意見: • 協議價購金額過低,請提供協議價購資料來源。 • 本案工程路寬是否能縮減。 • 為於交叉路口的土地希望能另作考量。 • 徵收補償市價 • 11,000-15,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