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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会计人员管理 的现状及对策. 会计科. 一、前言 二、现状 三、问题 四、对策. 前 言 “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 ” 。会计作为经济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产生与发展经历了漫长历史过程,在人类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其已经在宏观和微观经济管理中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任务,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资本市场的逐步建立,会计改革也在不断深化,会计紧紧服务于改革开放的大局,并发挥着令人瞩目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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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会计人员管理的现状及对策 会计科
一、前言 二、现状 三、问题 四、对策
前 言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会计作为经济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产生与发展经历了漫长历史过程,在人类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其已经在宏观和微观经济管理中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任务,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资本市场的逐步建立,会计改革也在不断深化,会计紧紧服务于改革开放的大局,并发挥着令人瞩目的重要作用。
会计人员是会计工作的具体承担者和操作者,加强会计人员的管理已成为会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弄清我市会计人员的现状,我们对我市会计人员进行了摸底和疏理,并针对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今后管理的思路和对策。
一、我市会计人员管理现状 据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办证系统统计,截止到2011年10月1日,我市现有注册会计从业人员 23051人。
(1)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结构看:其中具有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 1988人,占9%;具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 3475人,占15%,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 17584人,占76%。
(2)从学历结构看,具有大专学历的会计人员 7850人,占 34%;具有本科学历的会计人员2933人,占12%;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会计人员14 人,占 0.06%;大专学历以下的会计人员12254人,占53.16%。
(3)从年龄结构看,20-30岁之间的持证人员约占 53%;30-50岁之间的持证会计人员约占 42% ;50-60岁的持证会计人员约占 5% 。
我市会计人员的学历结构和业务水平偏低的现象经过近年的发展虽然大为改观,但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大专以上学历的会计人员比例不到 46%,中级以上职称的会计人员比例不到 8.6%,会计人员队伍虽然庞大,但水平参差不齐,许多会计人员只经过基本培训,整体素质仍然偏低。
目前,我市对会计从业人员主要是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登记、注册、发放以及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等进行管理。而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是:“用人单位自己管理为主”,即各单位自主设置会计机构,任命会计人员并对会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目前,我市对会计从业人员主要是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登记、注册、发放以及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等进行管理。而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是:“用人单位自己管理为主”,即各单位自主设置会计机构,任命会计人员并对会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一)会计执法体系不健全,缺乏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方面的管理和约束机制。二、存在的问题(一)会计执法体系不健全,缺乏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方面的管理和约束机制。 虽然《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对此方面都有规定,但目前正在实行的有关会计管理的法规包括《会计法》在内也有许多不完善之处,处罚条款比较模糊,至今没有形成一个明确的执法主体。目前,对财务信息的管理,除了财政部门外,现在主要还有税务、审计、中介机构以及各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对会计资料的形成过程缺乏监督。
在宏观管理体制上存在着多头管理,从财政部本身来看,目前对会计人员及机构的管理体制是财政部的行财司管理全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企业司管理企业会计,集体企业和私营小企业会计则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其他行业会计则由财政部内设的相关部门负责。作为会计的直接管理部门会计司仅仅管理会计制度建设及会计从业资格认证管理。在宏观管理体制上存在着多头管理,从财政部本身来看,目前对会计人员及机构的管理体制是财政部的行财司管理全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企业司管理企业会计,集体企业和私营小企业会计则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其他行业会计则由财政部内设的相关部门负责。作为会计的直接管理部门会计司仅仅管理会计制度建设及会计从业资格认证管理。
地方按对口进行会计管理。多头管理形成了许多会计管理盲区:财政部门重在对国家资金的监管、税务部门重在收税、审计部门重在审查财务违规。在财政、审计和税务等执法部门之间未建立联动关系或互动关系;未建立会计人员诚信查询平台,往往会计人员一经被查违规,就转换岗位。地方按对口进行会计管理。多头管理形成了许多会计管理盲区:财政部门重在对国家资金的监管、税务部门重在收税、审计部门重在审查财务违规。在财政、审计和税务等执法部门之间未建立联动关系或互动关系;未建立会计人员诚信查询平台,往往会计人员一经被查违规,就转换岗位。
一些会计人员在缺乏职业道德约束下,不坚持原则,不正确履行职责,为违纪违法行为提供方便,有的甚至与单位领导人串通一气,通谋作案。为企业和单位法人做“两套账”、“假账”。一些会计人员在缺乏职业道德约束下,不坚持原则,不正确履行职责,为违纪违法行为提供方便,有的甚至与单位领导人串通一气,通谋作案。为企业和单位法人做“两套账”、“假账”。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会计职能的发挥和会计信息质量,干扰了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且在现行法规里对会计人员发现违规行为后进行举报,在奖励上也无明确的规定,缺乏激励机制,一些会计人员发现会计信息失真不提出、不举报,听之任之。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会计职能的发挥和会计信息质量,干扰了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且在现行法规里对会计人员发现违规行为后进行举报,在奖励上也无明确的规定,缺乏激励机制,一些会计人员发现会计信息失真不提出、不举报,听之任之。
目前虽有《会计法》、《公司法》、《证券法》等会计执法体系,但这些法规存在对民事赔偿责任的界定不合理、处罚的方式存在弊端,不能清晰地界定错误的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法律量刑过轻,导致会计造假犯罪成本低于其违规成本,不能有效地打击会计诚信缺失行为,达到遏制会计诚信缺失行为的目的。正是这种“执法不严,处罚力度不够”的会计执法现状,助长了一部分会计人员、单位负责人和中介机构人员的投机冒险,使其敢于对法律置若罔闻,顶风作案,从而在客观上助长了会计诚信缺失的泛滥。目前虽有《会计法》、《公司法》、《证券法》等会计执法体系,但这些法规存在对民事赔偿责任的界定不合理、处罚的方式存在弊端,不能清晰地界定错误的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法律量刑过轻,导致会计造假犯罪成本低于其违规成本,不能有效地打击会计诚信缺失行为,达到遏制会计诚信缺失行为的目的。正是这种“执法不严,处罚力度不够”的会计执法现状,助长了一部分会计人员、单位负责人和中介机构人员的投机冒险,使其敢于对法律置若罔闻,顶风作案,从而在客观上助长了会计诚信缺失的泛滥。
(三)会计代理记帐机构的管理相对较为薄弱。(三)会计代理记帐机构的管理相对较为薄弱。 • 会计代理记账是指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接受独立核算单位的委托,代理其办理会计业务的一种会计中介服务。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代理记账机构能较好地解决了其会计人才不足的矛盾。据统计我市已登记注册的会计代理记账公司有8家,通过对这8家会计代理记账公司的材料审核,现场检查发现,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较为薄弱,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基本上被兼职会计人员垄断。有的会计人员兼任四、五家单位的会计。这些会计人员仅仅充当了单位报账员角色,完全失去了会计的监督职能,很容易导致“做假账”和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不利于会计管理工作的开展,亦不利于对会计账簿合理合法使用进行有效监督。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基本上被兼职会计人员垄断。有的会计人员兼任四、五家单位的会计。这些会计人员仅仅充当了单位报账员角色,完全失去了会计的监督职能,很容易导致“做假账”和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不利于会计管理工作的开展,亦不利于对会计账簿合理合法使用进行有效监督。
部分代理记账机构其名称、业务负责人、办公地点、从业人员、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未按《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致使个别代理记账机构脱离财政部门的监管。部分代理记账机构其名称、业务负责人、办公地点、从业人员、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未按《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致使个别代理记账机构脱离财政部门的监管。
四是代理记账业务质量不高。从代理记账质量看,具有一定规模的代理记账机构,比较注重长期发展,对代理记账业务质量要求比较规范,但有些代理记账机构聘用人员多为刚毕业的大中专生或则通过会计从业资格培训的学员,缺乏工作经验,未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法制观念淡薄,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不到位,这些做法难以保证代理记账质量。四是代理记账业务质量不高。从代理记账质量看,具有一定规模的代理记账机构,比较注重长期发展,对代理记账业务质量要求比较规范,但有些代理记账机构聘用人员多为刚毕业的大中专生或则通过会计从业资格培训的学员,缺乏工作经验,未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法制观念淡薄,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不到位,这些做法难以保证代理记账质量。
(四)缺乏强有力的会计人员管理和监督队伍。(四)缺乏强有力的会计人员管理和监督队伍。 • 当前由于会计管理人员很少,特别是区级财政部门都没有单独设立会计管理股,财政部门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多停留在诸如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的发放、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等具体繁琐的事务管理上,至于监督检查职能则基本无法发挥,难于实施监督检查职能。
(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够到位 •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对象是成千上万的会计从业人员,且涉及到全社会几乎所有的部门、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水平及由此引起的社会影响是深远重大的。不可讳言,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长期以来存在政府引导不力,手段单一,措施乏力,培训考试流于形式,培训效果难于量化等问题,以致社会对会计继续教育管理认识有所偏见,会计继续教育效果有所质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其他系列的继续教育一样,已成为全国性的普遍难题。
三、管理思路及对策 • 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对会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而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已成为会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今后要加强会计管理工作,我认为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做好此项工作。
(一)要健全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会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建议应尽快出台《会计法》实施细则,不断健全和完善以《会计法》为中心的会计法规体系,提高《会计法》的可操作性;应明确会计监督、审计监督的执法职责和职权,以实施清晰明了的监督职能。(一)要健全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会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建议应尽快出台《会计法》实施细则,不断健全和完善以《会计法》为中心的会计法规体系,提高《会计法》的可操作性;应明确会计监督、审计监督的执法职责和职权,以实施清晰明了的监督职能。
建议以立法形式制定《福建省会计人员管理条例》,通过条例的制定可以进一步规范企业、单位法人的财务行为以及会计人员的会计行为;进一步明确会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通过设定会计人员的权利与义务的保障措施也将有效地保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形成健康规范的工作环境和氛围,以促进会计工作的发展,维护经济发展秩序。建议以立法形式制定《福建省会计人员管理条例》,通过条例的制定可以进一步规范企业、单位法人的财务行为以及会计人员的会计行为;进一步明确会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通过设定会计人员的权利与义务的保障措施也将有效地保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形成健康规范的工作环境和氛围,以促进会计工作的发展,维护经济发展秩序。
(二)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共同做好会计人员的监管工作。做好会计管理工作单靠财政部门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要协调税务、审计、工商、纪检监察等会计监管部门联合建立会计监督检查反应机制,逐步建立检查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二)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共同做好会计人员的监管工作。做好会计管理工作单靠财政部门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要协调税务、审计、工商、纪检监察等会计监管部门联合建立会计监督检查反应机制,逐步建立检查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和财政信息网,通过信息网络建立会计信用查询平台,建立中介机构和会计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鼓励守信守法者,惩罚失信违法者,促进会计职业道德的遵守。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和财政信息网,通过信息网络建立会计信用查询平台,建立中介机构和会计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鼓励守信守法者,惩罚失信违法者,促进会计职业道德的遵守。
财政内部机构也应当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树立全局“一盘棋”的观念,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把会计管理工作融入到各项财政业务中去。财政内部机构也应当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树立全局“一盘棋”的观念,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把会计管理工作融入到各项财政业务中去。
(三)要抓好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及时更新会计人员的知识。(三)要抓好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及时更新会计人员的知识。
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按需施教,分类制定培训规划,明确培训对象。为鼓励会计人员参加全国性会计类考试,促进我市会计队伍整体业务素质提高,凡参加全国性会计专业资格、注册会计师等考试成绩合格者,当年由会计管理部门直接给予继续教育确认及档案记录。要采取网络教育为主、面授教育为辅;企业、事业并列,培训对象可自主选择培训类型;培训常年进行,培训对象自行安排培训时间;考试时间经常化、透明化。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按需施教,分类制定培训规划,明确培训对象。为鼓励会计人员参加全国性会计类考试,促进我市会计队伍整体业务素质提高,凡参加全国性会计专业资格、注册会计师等考试成绩合格者,当年由会计管理部门直接给予继续教育确认及档案记录。要采取网络教育为主、面授教育为辅;企业、事业并列,培训对象可自主选择培训类型;培训常年进行,培训对象自行安排培训时间;考试时间经常化、透明化。
(四)要加强和完善会计代理记帐的管理办法。(四)要加强和完善会计代理记帐的管理办法。 • 1、是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大力宣传会计代理记账。建账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大力宣传代理记账的积极意义和重要作用,进一步突出代理记账的法律地位,增强小规模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小型经济组织对代理记账的认识,并且逐步改变对代理记账的误解,认识到代理记账可以为企业带来的益处。
建立健全会计代理机制,发挥代理机构的作用,积极探索对没有专职会计的单位可以委托会计、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代为建账,代为申报。因为中介机构的代理人员不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而且大多经验丰富,对税收、会计有关规定又相当了解,对没有专职会计的单位来说无疑是比较理想的选择。建立健全会计代理机制,发挥代理机构的作用,积极探索对没有专职会计的单位可以委托会计、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代为建账,代为申报。因为中介机构的代理人员不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而且大多经验丰富,对税收、会计有关规定又相当了解,对没有专职会计的单位来说无疑是比较理想的选择。
2、要进一步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监督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监督,确保代理记账工作质量。财政部门应在全面了解掌握代理记账机构发展动态的基础上,针对当前代理记账业务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以及代理记账业务操作流程与规范、业务质量控制等相关制度,规范代理记账业务。建立定期检查和年检制度,对未通过查验或年检的中介机构,撤消并收回其《代理记账许可证》,禁止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已从事中介机构和人员的执业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违法经营、做假账等不法行为。2、要进一步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监督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监督,确保代理记账工作质量。财政部门应在全面了解掌握代理记账机构发展动态的基础上,针对当前代理记账业务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以及代理记账业务操作流程与规范、业务质量控制等相关制度,规范代理记账业务。建立定期检查和年检制度,对未通过查验或年检的中介机构,撤消并收回其《代理记账许可证》,禁止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已从事中介机构和人员的执业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违法经营、做假账等不法行为。
3、是代理记账业务必须建立内部审计稽核制度,对委托单位代理记账业务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以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性。3、是代理记账业务必须建立内部审计稽核制度,对委托单位代理记账业务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以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 4、是代理记账业务必须做好委托单位会计档案资料的整理和移交手续。会计资料是委托单位的会计档案,代理记账单位每年年终后,应及时整理好会计资料档案,填制会计档案移交表。
(五)要加强对会计人员会计行为的执法检查。(五)要加强对会计人员会计行为的执法检查。 • 1、强化国家监督能职。会计监督作为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它是通过会计核算职能,利用会计信息,对各单位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规、合理进行有效的审查和分析,对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起着重要的保证作用。国家监督作为一种外部监督,是对有关企业财务与会计工作及其内部监督再监督的一种补充形式,具有权威性,它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会计监督体系的主导,与单位内部监督起互补作用。
二是政府有关部门在其各自的职能范围内对有关企业进行相关业务的再监督。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督、保险监督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协调,形成强大的合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对各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把发现问题与改进、完善制度、查处问题进行结合起来,共同打击会计造假行为。二是政府有关部门在其各自的职能范围内对有关企业进行相关业务的再监督。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督、保险监督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协调,形成强大的合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对各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把发现问题与改进、完善制度、查处问题进行结合起来,共同打击会计造假行为。
司法机关应介入会计监督,加强对弄虚作假的处理力度和民事赔偿力度,对提供假会计信息者绳之以法,并加重对相关责任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力度,使造假者不敢造假。新《会计法》赋予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国家会计制度行为有检举权,并明确规定对检举人加以保护和保密,这就使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会计行为处于无时不在、无时不有的监控中,从而促使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时时规范自身行为,遵法从事,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巨大威慑力。司法机关应介入会计监督,加强对弄虚作假的处理力度和民事赔偿力度,对提供假会计信息者绳之以法,并加重对相关责任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力度,使造假者不敢造假。新《会计法》赋予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国家会计制度行为有检举权,并明确规定对检举人加以保护和保密,这就使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会计行为处于无时不在、无时不有的监控中,从而促使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时时规范自身行为,遵法从事,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巨大威慑力。
4、明确会计责任主体,加强单位负责人在会计监督中的责任。4、明确会计责任主体,加强单位负责人在会计监督中的责任。 • 单位负责人是落实内部会计监督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主体地位,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的关键。作为单位负责人,他应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进行监督,特别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实行会计监督中遇到违反财会法规而又难以制止或者纠正时,单位负责人要为其撑腰,坚决支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会计法》。
更不能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这样就强化了单位负责人为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的地位,为会计工作者依法行使会计监督职责提供了保障。再者,为了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责任主体,还必须懂管理、懂业务、懂财务,熟悉有关经济法规,对自已负责,对单位负责,对法律负责。更不能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这样就强化了单位负责人为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的地位,为会计工作者依法行使会计监督职责提供了保障。再者,为了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责任主体,还必须懂管理、懂业务、懂财务,熟悉有关经济法规,对自已负责,对单位负责,对法律负责。
(六)要建立健全会计人员行业自律制度。 • 加强会计人员的“自律”与“他律”建设,提高会计工作者的综合素质。会计人员是会计工作的具体承担者和操作者,会计工作是否诚实可信,会计人员承担者直接的责任。由于种种客观原因,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处于被动服从的地位,存在会计人员“站得住顶不住,顶的住站不住”的现象,没能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